广西出台稳外资16条政策措施 激励问责力度空前
广西新闻网 2019-05-13 阅读量 282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13日讯(记者 黎莹莹 通讯员 郭新顺)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我区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作出部署,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分工协作、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投资促进等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激励问责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是我区落实推进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扩大再开放工作的具体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六稳”特别是稳外资工作部署,广西在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的同时,结合广西实际,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出台了一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外资促进政策。如对新引进年实际利用外资额1500万美元以上(含1500万美元)的国家鼓励类外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由自治区统筹安排,给予保障。可按实际到位外资总额的2%给予外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对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由企业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等。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上,持续开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高“一网通办”使用率,加快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全覆盖,力争重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全区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全面掌握外资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外资企业增资进资,深入发掘外资增长潜力。
《通知》还规定了严格的稳外资激励问责机制,对利用外资工作实行“月通报、季约谈、年考评”制度,根据考评结果,强化正向激励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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