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2月20日24时起不再执行

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02-20


  当前正值春运返程人员流动高峰,玉州区企业工地服务业有序开工复工复产,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央、自治区、玉林市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社区、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全区所有村(社区)、小区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2号)和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20〕48号)要求,我区辖区内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公交、火车站、客运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严格执行扫码出入制度。

  三、原“决定自2020年2月10日0时起至2月20日24时,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行居(村)民出行管控措施,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外出采购必要生活物资”之规定自2020年2月21日0时起不再执行。

  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0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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