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并重促双赢 债权纠纷终和解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11-26

▲吴仲进副院长(左上)在调解。

  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里传来一阵掌声。在该院吴仲进副院长的主持下,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某握手言和,执行标的额500万余元的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执行和解。

  借款不还起纷争

  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某与肖某签订借款合同,向肖某借款500万余元,该公司在约定还款期限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拖欠肖某借款500万余元。后来,肖某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李某向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广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某向李某履行还款义务。但该公司经营困难,致使李某的合法权益迟迟未能实现。多次交涉未果后,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调解化纠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副院长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劝说其主动履行债务。同时,他了解到被执行人一直有主动履行债务的意愿,但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理想,一次性履行债务的可能性不大,也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有效实现。为促进双赢,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吴副院长积极组织双方和解,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利用法院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当天中午,吴副院长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以面对面的方式组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把意见和分歧摆在桌面上,逐个分析,逐项化解,向被执行人阐明法院相关执行规定,认真分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他指出,尽管被执行人公司运营状况不佳,但是也应正确树立诚信意识,尽快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阐明法理后,他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多个和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探讨、选择。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愿意作出让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握手言和。(通讯员 李春霖 记者 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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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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