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玉林森林公安民警做了几件大事
特殊“礼物”猴面鹰重归大自然
猴面鹰痊愈 春节期间,市森林公安局玉州分局收到一份特殊“礼物”: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民警将热心市民拾获的一只猫头鹰移交给森警。
原来,1月29日凌晨1时许,市民万健在大南路原化肥厂门口捡到了一只猫头鹰。虽有朋友建议其拿到黑市上高价出卖换钱,但他不为所动,选择报警将猫头鹰交由民警转交森警处理。
当天上午,经过森警的初步检查,确认移交的猫头鹰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猴面鹰)。草鸮无伤病迹象。目前,森警已将猴面鹰移交玉州区林业局放归大自然。
被弃沟渠娃娃鱼获救
森警救助娃娃鱼 今年大年初二,容县森林公安局快速出警,成功救护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娃娃鱼)一条。
当天清晨,森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容县汽车总站的沟渠里发现一条大怪鱼,请求森警出警处理。
在事发地,森警经过勘察初步认定,该怪鱼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因考虑到容县本地没有野生大鲵生存,估计该鱼是因为他人非法贩卖运输遇到检查而抛弃的。此时,沟渠里的大鲵显得很疲倦,一动不动地躺着。森警随即将大鲵捕获带回局里。
把大鲵放入池中冲洗干净后,森警测量该大鲵长90厘米,重4.8公斤,无外伤。于是,将大鲵移送容县畜牧局渔政部门处理。
为春节“加菜”男子非法收购“野味”被捕
嫌犯指认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 本想在年前狠捞一把,并打算在春节期间“加菜”,博白县的莫某铤而走险干起了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勾当,结果栽在森警手里。
今年1月上旬,博白森警在凤山镇巡逻时发现,公路边隐蔽处停放着一辆后门打开的面包车,一男子正往车上装网袋和铁笼,形迹可疑。森警便迅速上前亮明身份进行盘查,发现面包车上装有多袋鸟类和蛇类等野生动物活体。森警随即将该可疑男子控制住,并传唤至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经审讯,可疑男子是县城某市场的鱼贩子莫某。这些野生动物是其在乡下收购的,准备高价销往外地,没想到在途中被森警查获了。经鉴定:莫某收购的野生动物中,包括褐翅鸦鹃5只、领角鸮4只、斑头鸺鹠1只共10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的中国水蛇、灰鼠蛇、白胸苦恶鸟、丘鹬、夜鹭、池鹭等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录。
当日,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莫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月20日,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博白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莫某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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