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发放第三批司法救助金21.8万元
2017-12-21
法官核对救助当事人的信息 12月19日,北流法院集中发放第三批司法救助金,28名涉及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工伤赔偿、抚养费等22件涉民生案的特困当事人共收到司法救助金21.8533万元。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60多岁的申请人牟某、卓某夫妇丧子,被执行人刘某被判决向夫妇俩赔偿1118492.64元。案发后,刘某赔偿了25000元,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3年6个月。民事判决生效后,刘某分文未赔,丧子的夫妇俩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法院执行回6000元并已支付给申请人。经查,被告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院于今年7月作出了终结执行裁定。申请人年老丧子,生活极其窘迫,本次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该院给牟某、卓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以解决申请人生活困难。
而另外一名78岁的申请人曾某,在本次发放现场也领取了救助金。2010年,曾某被曾某某故意伤害,曾某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法院判决曾某某应向申请人曾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337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遂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曾某年老多病,经济极其困难。当天,法院将全额13374元救助金发放到曾某手上,解决了曾某的燃眉之急。
据了解,今年以来,北流法院共发放三批司法救助金共63.08万元,74名困难当事人受益。(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谢文杰)
原标题:北流发放第三批司法救助金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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