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

2017-04-12

  日前,我市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这是为计划生育家庭量身定制的政策性保险,将在全市范围推行,扩大覆盖面,提高赔付率,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

承保对象覆盖计生家庭所有成员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由市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共同开发的保险。其将承保对象覆盖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其尽可能多获得实惠。保险内容主要在意外事故、伤残,意外住院医疗,疾病住院医疗3项。若发生意外责任事故,可按合同约定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以及因意外或疾病中乡级(含乡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保险金。

“一家三口才几十元保费,就可获得一年的平安保障,感觉很划算。”五里桥社区的冯大姐认为,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确实惠民。

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保险金最高15000元

记者从市计划生育协会了解到,我市的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投保对象为户籍在玉林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生育行为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且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保险人参加保险。

该保险实行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制。由当事计生家庭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交到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分类统计并公示,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县级计划生育协会复核并交同级保险公司办理参保手续,保险机构在收到齐全的参保材料后30日内向被保险人交付保险合同,及时打印个人保险凭证交各地计划生育协会。

该保险采取“政府补助一点,保险公司优惠一点,计划生育家庭自付一点”的方式筹集保险费。对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50元计,承保的保险公司优惠10元,户籍地县级财政补助10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30元;对其他计生家庭成员,以一人一份50元计,承保的保险公司优惠10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40元。

其中,该保险的保险费为每人每年30元,保险金额最高合计15000元。意外导致事故的,赔付15000元;意外导致残疾的,依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比例给付,最高赔付15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相较于大多数的意外保险,该险种增加了疾病住院医疗保险,使保障责任更能满足计生家庭对健康保障的需求。

6月后参保率力争达计生家庭数的70%以上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计生系列保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作被纳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记者从市计划生育协会了解到,今年我市参加该保险的人数目标为1万人,分别在玉州区、福绵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兴业县、博白县等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到6月底,县区参保率力争达试点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家庭数的50%以上;6月后全面实施推广,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居)委全部开展,实现全覆盖,参保率力争达计划生育家庭数的70%以上。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还建立了协保员队伍,由村(居)委的计生协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兼任,由保险公司负责在每个村(居)委培训1-2名协保员,通过包选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签约,获得协保员资格,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等业务拓展。(记者 欧燕琼)

原标题:玉林市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 一年30元保费最高可获15000元保金

来源: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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