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啦!还有更多参保指南……
关于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缴费征收期的通告
各参保缴费人员: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职责划转的衔接,切实保障各参保缴费人权益,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经研究,决定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征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南宁区域内各类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集中缴费征收期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在延长集中缴费征收期缴费的城乡居民(不含2020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和逾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照《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各参保缴费人员合理安排缴费时间并相互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南宁市城乡居民注意咯!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集中征缴期从2019年12月31日
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
请抓紧时间办理手续啦
从2019年7月1日起
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待遇发放
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
微信、支付宝、微信公众号
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
网络缴费渠道缴费
温馨提示
一、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缴费金额一览表如下:
备注: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二、2019年以前未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没有数据的城乡居民,应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或者乡镇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三、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险费的特殊困难城乡居民,暂不能通过入微信、支付宝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
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渠道
1
微信
打开微信,依次点击微信右下方“我”---支付---城市服务---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姓名和年份---选择缴费地点---确认缴费。
2
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依次点击“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姓名和年份---选择缴费地点---确认缴费。
3
“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搜索“广西税务12366”,或通过扫描税务部门出示的“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入“办一办”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缴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
4
广西税务APP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扫描APP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区”点击扫码下载客户端,安装运行后,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后使用“社保费缴纳”功能完成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缴费证明开具业务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5
广西电子税务局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缴费功能界面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缴费证明开具业务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南宁市城乡居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
可联系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
或直接拨打广西税务12366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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