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限放区内可以买到烟花爆竹,但这些你得注意!

南宁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2020-01-22 阅读量 646

  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按规定,禁放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只能在限放区内设置临时销售点。1月20日,记者走访南宁市部分限放区发现,一些商家开始设置临时销售点开售烟花爆竹。

资料图

  1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南侧融创九棠府小区路段看到,人行道上多处设置有临时烟花爆竹销售点,已经有顾客前来咨询购买。一销售点老板告诉记者,他们都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相关规定。玉洞大道是禁燃限放分界线,北侧属于禁燃区,南侧属于限放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燃放,在顾客前来购买时会提醒他们到限放区空旷处规定时间燃放。

  记者在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看到,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地多是湖南浏阳,烟花种类很多。该临时销售点老板称,烟花爆竹的价格与去年相差不大。

  一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是要买回老家燃放给孩子看的,他知道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所以购买的数量很少。记者走访了几个摊档,老板都表示由于刚刚开售,目前销售情况还不好说。但随着近年来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很少有人大量购买,多是为逗乐小孩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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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9年2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区域、时间、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春节期间,南宁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动员、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

  今年春节假期前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惩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每天将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的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分析研判信息,督促落实禁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

  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禁燃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在烟花爆竹限放区内,只能在特定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燃放时段: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初六及正月十五每日7:00至24:00。

  处罚:违反相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限放区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不符合规定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相关规定,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时钟滴答滴答,一秒一秒的走着,毫无表情,不缓不急,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或许,有很多事情,我们会缅怀,会留恋,会铭刻,会珍藏,但那还是属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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