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法院举办涉民生涉民企执行案款暨司法救助金现场发放会
继昨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结束后,1月22日青秀区法院立即举办了涉民企执行案款暨司法救助金现场发放会,发放总金额为550.75万元。其中,向14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共9.8万元,向11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34.39万元,向5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的企业法人发放案款377.31万元。此外,另有29.25万元保险救助款向20起案件的被救助人进行发放。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春桂,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会,执行局副局长白莉等参加此次款项发放活动。
发放现场
被执行人陈某旺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陈某欢发生碰撞,导致陈某欢搭载的陆某双侧额、颞叶戳伤,顶骨、左侧颞骨骨折,左侧颞部软组织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因陈某旺未向陆某支付医疗费,陆某向青秀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后,该院作出判决,判定陈某旺的法定代理人陈某庆向陆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10262.88元,案件受理费4190元也由陈某庆负担。
(看望陆某)
判决生效后,陈某庆并未履行判决义务,陆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查询了被执行人陈某庆名下的财产情况,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本人目前也下落不明。“屋漏偏遭连夜雨”,在此之前申请执行人陆某就因父亲患上肝癌而花费了巨额医疗费;虽然经过治疗,陆某的父亲还是不幸去世。而这一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陆某又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目前陆某仍在接受治疗无法劳动,其家中还有个一岁多的女儿需要抚养。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一瞬间陷入了困境。
(把款项交到申请执行人家属手里)
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陆某的困难之后,该院针对此案召开合议庭进行讨论,一致认定该案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申请执行人陆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今天一大早,执行局局长赵会、执行法官欧阳鹏善带队上门来到申请执行人陆某的家中,将司法救助款30000元送到了他的手里。
广西某集团安装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院在诉讼阶段对被执行人中国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在外地的银行账号进行了冻结。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并签署了民事调解书。
(向申请执行人代表发放支票)
如今临近年关,广西某集团安装建设有限公司所聘用的农民工工资款成为摆在眼前的难题。为及时向农民工发出工资,该案申请执行人广西某集团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向青秀区法院提出了对被执行人中国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扣划的申请。接到执行申请后,该院执行局主办法官李颖协同执行干警奔赴外地,对被执行人名下两个银行账户余额进行了扣划,并将全部款项转账至申请执行人的账户。经过一番波折,农民工的工资款也终于落实到位。执行干警急企业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工作宗旨,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申请执行人公司,里的广大农民工兄弟送来共计2830943.5元的“暖心钱”。
(获赠锦旗)
在实际工作中,每当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等“执行不能”的情况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往往会因案件造成生活困难。对此,青秀区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涉民企执行案件的处置。一方面,面对“执行不能”的情况,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机制,以“帮扶困难群众、彰显司法关怀”为宗旨,以“彻底化解纠纷、保护企业活力”为理念,及时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以保险形式增加救助资金,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为他们送来融融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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