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债务官司中的“套路担保”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20-10-28

张基玉(右)来看望姐姐张基娟。

  67岁的玉州区人张基娟近年厄运连连,丈夫故去,2019年唯一的儿子因病去世,当年11月她又被诊断出痴呆、脑梗死等疾病,今年她又陷入一项民事债务官司。作为担保人的她,要对娘家侄儿张某庆不能偿还的99000元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能清偿,现在家中最值钱的财产——夫家祖传的宅地(房子+地基)很有可能被拍卖。而其妹妹张基玉却宣称张基娟属于有认知障碍人群,不应该对其担保的债务负清偿责任。

  民事债务官司的来龙去脉

  10月23日,记者找到张基娟,她不能说清楚自己何时、何地陷入这场债务官司,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愿意签字同意为侄儿债务作担保,但是玉州区法院的判决确认的法律事实是:2019年11月24日,张基娟在借条上签名确认自己为这笔债务作担保。

  债权人范某南是居住在玉林市区的吉林人,今年4月21日,他向玉州区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是:2019年11月24日,被告张某庆向其借款99000元,并向他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分期53个月还款,借款期限为2019年12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该借条对违约责任也做了明确:如果不能按期每月归还借款,张某庆应该向范某南每月交纳违约金500元。后来,他多次向被告主张按期还款,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能偿还所欠借款。

  5月14日,玉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范某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某庆、张基娟经该院送达开庭传票未能到庭。法院开庭审理后,于5月18日作出判决:原告范某南要求被告张某庆归还借款99000元的诉讼请求,依法有据,该院应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每月支付违约金500元,于法有据,该院予以支持;本案借款期限从2019年12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止,原告于2020年4月21日起诉,在保证期间内,被告张基娟依法对本案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侄儿疑似给患病姑姑挖坑

  张基娟的家位于大北路,记者拐入位于运美集团附近的一个小巷子,七拐八弯才找到她家。

  张基娟的家是其夫杨家祖传下来的,面积很大。从其建筑风格来看,很久以前,这应是大户人家,然而现在,这个家已非常败落,连一个像样的洗澡的地方都没有,在此洗澡只是用一块帘布来遮挡,而卫生间是城区住户早已淘汰的蹲坑。“虽然是老房产,然而这算是张基娟最大的一笔财产,起码也值60多万元吧。”

  近年,这个家还在加速破败,张基娟的丈夫杨义荣2014年因病去世,为治病欠下一身债。出生于1979年的儿子杨家强早年在海南创业,本已成家立业,然而近年却染上绝症,妻子因此带女儿离开。杨家强回家治病,勉力支撑,直到病重临近去世,才告诉母亲自己患绝症的事实。他离开人世时,没有留给母亲一分钱。

  辛苦一世的张基娟孑然一身,好在妹妹张基玉时常来看望她。在外甥去世后,她发现姐姐越来越不正常。“也许是这些年对她的打击太大,姐姐身体被搞垮了,脑子也坏了,时常发呆、自言自语,与人说话前言不搭后语。”2019年9月7日,张基玉带姐姐到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看病,CT显示,张基娟的脑部已经发生了病变。11月3日至11月14日,张基娟再次到医院就诊并住院。主治医生给其出具的疾病证明有认知障碍及脑梗死、胆结石、慢性胃炎等6种慢性病。记者后来对张基娟患病事实做了调查,相关诊疗、住院记录全部真实。

  张基玉说:“像我姐这样的人,怎么还有人下得了手坑她,而且坑她的人还是亲侄儿!”据其介绍,大哥的儿子张某庆是1992年出生,由于在城区没有固定居所,时常到张基娟家中借住,特别是其表哥杨家强去世后,基本上吃住都在张基娟家。“这个人在亲戚中名声很不好,蹭吃蹭喝都不要紧,然而自从他入住后,张基娟家值钱的电视机、洗衣机、空调等家电都被他拿走了!”

  对于张某庆众多负面评价,记者采访中,并没有得到目击人或者更多第三方证实。然而可以确定的是,在张基娟出院10天后,张基娟在张某庆借款的借条担保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本人手印。“我姐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不清醒状态,跟我姐一直住着的张某庆是知道她脑子坏了,但还是让一个智力上有缺陷的人做了担保,实在太过分了。”

  对于张基玉这个质疑,记者多次打电话给张某庆,均是电话打通,没人接听的状态。而借款人范某南是否知道以张基娟作为债务担保人的法律风险,记者就此打通范某南的电话,他以无法核实记者的身份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该类案件应该引以为鉴

  张基玉一直不知道姐姐给张某庆做担保的事,一直到今年8月姐姐找到她。张基娟每月有2000多元养老金可以维持生活,她跟妹妹说自己养老金没法领钱出来了。张基玉到银行查询,才知姐姐的账户被法院冻结了。

  玉州区法院收到张基玉递交的其姐相关证明及申请后,按照法律程序暂时解冻该账户,缓解了张基娟的生活困难。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张基玉,最终要解决其姐的债务担保风险,必须向上级法院起诉,推翻原来判决。

  张基玉作为张基娟的代理人(张基娟作为认知障碍人无法上诉)一纸诉状告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据了解,该案立案一度比较困难,在得到相关社区及玉城街道工作人员的帮助后,终于找到证明她与张基娟亲姐妹关系的证据,目前法院已经受理立案。

  记者向法律人士了解,精神病患或者高龄老人这类有认知障碍人群在国内经济类案件时常被利用成为债务担保人,“这类案件有两个方向,一是债权人被骗,债务最终很难追回;二是所谓债权人、债务人联手下套,这些老年人被骗得倾家荡产,公检法机关应该加强对这类债务案件的甄别、审理,并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律师张波说。

  原标题:养老金领不了,才知账户被冻结。身患认知障碍及脑梗死的她,原来不小心替人作了担保—— 一起债务官司中的“套路担保”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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