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再放大招: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20-08-31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维栋)近期,玉林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玉林市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重点围绕放宽招聘限制、提升人才待遇、强化培养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力度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基础,有效解决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难题。

  优化招聘  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办法》提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行业准入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开考比例、合格分数线等条件限制,适当增加招聘本地本籍人员比例。

  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拿出适当比例的岗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定向招聘服务满相应年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社区)“两委”干部、党建组织员等。同时,组织教育、医疗卫生等基层事业单位参加专场招聘会,优先聘用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区内师范、医学类的高校或专业成绩优秀应届毕业生。

  通过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招聘到岗的工作人员1年内出现离职的,从入围人员信息库中按排名先后启动递补程序,无需重新组织考试。

  提升待遇  强化高层次人才保障

  针对人才待遇方面,《办法》中提到,新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给予税后12000元安家补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给予税后6000元安家补贴。

  建立全市统筹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返乡或就近工作制度,存在夫妻两地分居、父母年老需要照顾等有实际困难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期满后可由个人提出申请调入配偶或父母所在乡镇的同类单位工作。

  经认定属于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相应层次的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在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优先予以协调保障。

  强化培养  优先参加评优评先

  在强化基层人才培养方面,《办法》明确了长期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可单独分组进行评审,评审时重点评价其在基层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对在乡镇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的人员,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贡献的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级评优评先评模,优先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另外,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优先纳入本级培训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访学研修。

  原标题:玉林再放大招: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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