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家事审判“三字诀”巧解家事“千千结”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20-08-28

法官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工作。

  “遇到家暴,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兴业县人民法院的“家平法官工作室”深入城隍镇城隍村街头,设立婚姻家庭工作服务点,向群众宣传妇女维权知识,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家平法官工作室”集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就地调解等职能为一体,成立“家平法官工作室”正是兴业县人民法院创建家事审判兴业品牌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兴业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在家事审判改革的道路上不断创新与尝试,通过念好“联、暖、护”三字诀,逐渐摸索出一系列扎实的举措:客厅式的“惜缘婚姻”家庭调解室、化解家事纠纷过程中的家事调查员、保护隐私又具有效力的《离婚证明书》、及时的判后回访……

  2019年来,该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733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21件,以撤诉方式结案144件,家事案件调撤率40.96%,上诉率仅4.95%,家事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95.05%以上。

  念好“联”字诀,多元化解家务事

  “我老公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我!”今年3月12日,黎某向兴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自称孩子出生后,脾气暴躁的丈夫梁某便常因家庭琐事,对她进行辱骂、殴打,让她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在收到黎某的申请后,考虑到案件的紧迫性,家事法官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核实案件情况,了解到申请人黎某与被申请人梁某在共同生活中,由于沟通不畅,确实存在因家庭琐事而出现关系不睦的情况,但申请人黎某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受到家暴,二者的感情也尚未达到破裂的程度。

  家事法官决定上门对双方做调解工作。为强化调解作用,法院同时邀请多家单位开展联合调解,重点对被申请人梁某做教育引导。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以后遇到家庭矛盾,我一定会冷静处理。”经调解后,梁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写下了承诺书。

  遵循家事纠纷“和”的价值追求,兴业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多家单位成立兴业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级层面上形成了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

  此外,兴业县人民法院与兴业县妇联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联合调处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与妇联维权的协调联动,并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意见。

  为调动社会多元力量参与家事纠纷调处,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该院还择优聘请10名乡镇网格员为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利用网格员身处基层、熟知民情民意的优势,助力法官明断家务事。目前,家事调查员已参与调查、调解纠纷20余件。

  念好“暖”字诀,判后回访有温度

  “徐老伯,现在身体怎么样了?‘五保户’的手续办理好了吗?”离婚案件审结后,唐家平法官专程前往徐老伯的家中进行回访。

  这位徐老伯是唐家平法官主办的一起特殊离婚案件的原告。

  徐老伯十几年前曾与王某结为夫妻,但夫妻俩婚后却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引发矛盾,2009年王某离家出走,至今已有11年之久。独自一人生活的徐老伯由于身患疾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他想申请“五保户”补助,却因受到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的限制而无法申请,遂以一纸诉状递交到兴业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他与王某的婚姻关系。

  重病多年的徐老伯在提交起诉状诉请离婚之后,病情突然加重,无法参加诉讼。唐家平法官便将庭审开到徐老伯家中,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了解除徐老伯与王某婚姻关系的离婚判决。

  这起离婚案件虽已办结两个月,但唐家平法官始终放心不下年届七旬且身患重病的徐老伯,于是再次来到徐老伯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其最近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

  结案之后,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抚工作,已成为兴业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中的一项常态化机制,其让家事案件当事人能够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2019年来,家事审判团队已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20余名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

  念好“护”字诀,倾斜保护有力度

  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兴业县人民法院提出“坚持保护弱者,能动司法”的家事审判理念,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家住兴业的七旬老人陈某与妻子黎某近日向法院起诉了他们的长子陈某甲。

  陈某与妻子黎某养育了两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年并已成家。多年来,两位老人一直跟随次子生活,长子陈某甲对父母不闻不问,也未支付过赡养费。现两位老人年老体弱,又患有高血压慢性病,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仅靠次子和次女每月各支付的500元赡养费无法保障二老的生活。百般无奈下,陈某夫妇向兴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子陈某甲履行赡养义务。

  为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家事法官先行邀请家事调查员进行庭前调解,陈某甲似乎已铁石心肠,未能与父亲握手言和,家事法官决定开庭审理此案。

  经庭审后,法官依法支持了陈某夫妇的诉讼请求,判决陈某甲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给陈某夫妇,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在加大家庭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中,兴业县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家事审判工作有效结合,由法官依法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家暴受害者的“护身符”。

  此外,兴业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联合县妇联定期进村屯、社区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及维权法律知识讲座,预防家庭暴力在农村的发生。在“三八”妇女节之际,与县妇联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对家庭困难的妇女送上节日祝福及法律知识。

  原标题:念好家事审判“三字诀”巧解家事“千千结”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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