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P2P备案,究竟会给多少名额?
作者:肖飒
来源:肖飒lawyer
来约饭的网贷行业的朋友,终究都会聊到这个话题。既然躲不过,咱就一起预测和聊聊,到底P2P备案成功的概率几何?全国、地区到底有多少名额呢?
1备案试点绝不等于备案
前几日,一位行内Top5的网贷平台老板找飒姐闲聊,一脸欣喜,我问他:某总,您这是有好消息了?!他哈哈哈地笑了,似乎有势在必得的雄心。我表示了祝贺,同时提醒:备案试点,不等于备案。
如今争取备案试点的竞争白热化,即便是大型稳健的网贷平台也不敢说一定就能拿到试点名额,更何况试点不是备案。
行外的人也许不太明白,然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朋友应该对“征信试点”还有印象吧?当年有八家试点单位,拿到试点之后,有些企业以为自家拥有了“半个牌照”可以从事相关业务的探索。
然而,我们应该知道凡是探索、创新都有失败的风险和瑕疵的可能,开展试点要确保“收得回来”(尤其注意周期控制),最终在试点结束后,尚未完成的项目可能会暴露在现有法律环境下,引发非法经营等问题。
因此,我们要有清醒而决绝的认识:网贷备案试点,也许只是试点,并非必然拿到“准牌照”无虞。
2网贷备案“准牌照”的优势明显
飒姐经常被问到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网贷行业到底有没有好前景?这一点毋庸置疑,网络借贷因其“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法律定位,必然带来诸多流量、资金导向、资源支持等。
对于大型实业集团而言,这也是非常好的战略投资方向。(我们预计:未来也必然有大型实业集团新设或并购网贷平台)然而,问题是:大家都知道这姑娘好,但不是谁都能娶到手......
前景是美好的,死在黎明前的创业者也有很多。目前,我们能想到的办法是放下芥蒂,考虑抱团拿“备案”,既然网贷平台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未来利益可期,那么,各自为战反而会降低成功的概率,如果抱团取暖,也许有成功的可能。
至于未来如何划分利益,可以提前约定“制衡条件”,各方都有掀桌子的能力和不掀桌子的修养,一切就好办。
3到底有多少名额?
“全国经营机构”的定义是:任一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经营地与网贷机构注册地不在同一省级区域。经中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由网贷机构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并负责日常监管。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是:网贷机构(含分支机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同网贷机构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由注册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备案及日常监管。
在选择以上两种赛道的问题上,大家多有纠结,选择前者怕竞争激烈,最终以失败告终;选择后者怕业务狭窄,发展前景受限。
从现在各方情形来看,我们认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将代替全国经营机构成为“新竞争点”,为了能够确保拿下一张“准牌照”,结合平台自身“基本面”和能力,更多实控人将趋于“保守”。
预计近期省级金融办遇到的压力较大,网贷平台纷纷表达备案试点的愿望,如何挑选?采取怎样的标准实际上很需要智慧,可能会被考虑的因素有:平台规模、业务合规性、出借人数量、历史声誉、股东背景、注册资金等等。
当然,对于全国经营机构而言,需要中央金融监管机构评估后,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备案,这就意味着可能要进行两轮“过关”,其被选择的标准尚未正式披露,请行内老友等待官宣。
4写在最后...
写本文也许会被急躁的读者骂,直接给个数不就得了,叨叨那么多。哈哈,如果世界上的事情都是非黑即白,那就太简单了。
这个最终备案名额,其实是动态的,要根据舆情、时态发展等诸多因素共同促成。无论什么样的领导,都不敢站出来说一定要给出多少个正式备案的名额。从现有情形分析,只能判断趋势是越来越少,非常少。
我们现在应该理性客观,对备案试点放下不切实际的想法,试点就是试点,即便拿到也有变数;同时,单打独斗不如抱团取暖,拿到一张“准牌照”可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就现有形势看,我们的个人观点是:清退才是主渠道,备案试点是配合相关工作。因此,网贷平台实控人可以评估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抓紧找到位置,并购也好,良退也罢,总之不要再豪赌,选择可控的方式也许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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