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桂政发〔2019〕14号)

桂网 2019-04-07 阅读量 17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4日  

广西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精神,加快形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优势,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为抓手,结合实际,分业施策,积极培育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双创”平台、智能工厂(车间)、工业云、大数据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完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夯实融合发展基础,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广西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逐步建立互联网环境下的制造业发展新生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水平明显提升。培育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30个,培育智能工厂(车间)100个,创建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00家,重点企业关键工序制造设备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52%和74%。努力打造一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平台。继续开展自治区级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广泛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评估,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

  到2025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建成,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新型制造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培育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

  1.实施“双创”平台建设工程。在机械、汽车、有色、冶金、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双创”平台建设,选择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建设一批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在建立企业研发、设计、生产、采购、配送、服务等多个部门业务协同创新平台的基础上,打造基于创业创新、网络众包、投融资等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动加速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打造中小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发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示范作用,鼓励全区各市立足现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搭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双创”平台或中小企业云计算平台,为中小企业两化融合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全区各市申报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双创”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推广行动,加大对中小企业信息化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

  3.推动“双创”服务体系建设。充分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推广南宁·中关村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服务模式和经验,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提升互联网设施建设水平和保障能力,支持工业园区和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全区各类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业园区应开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并配合建设,共建“双创”基地,丰富增值服务内容,有效降低企业电信宽带资费成本。全区各工业园区要开放互联网公共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建立高效协同的“双创”新模式。积极推进广西工业设计城、柳州工业设计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模式,培育工业发展新动能。

  1.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在汽车、冶金、机械、食品、化工、有色、医药等优势产业,开展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建设,支持广西千亿元产业全面推进智能工厂(车间)建设,重点推进流程制造关键工序智能化,打造整车智能工厂、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发动机缸体数字化铸造车间、数字化锻造车间、电子产品生产智能模式、制药制糖生产智能模式、智能管理服务模式等。推进实施产品装备智能化工程,在南宁、柳州、桂林市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无人机、检测仪器等智能装备。(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2.发展新型制造模式。在消费品领域,重点推动汽车、家电、家具、食品、服装纺织等行业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产品溯源、社交营销、虚拟体验等新模式,组织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支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设计、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在线服务。在原材料领域,着重推进销售、工艺以及生产环节的融合应用,重点发展智能化制造、协同化组织、平台化运营等制造模式,推动互联网应用从销售环节向生产制造全过程拓展。鼓励企业在线实时发布研发设计资源,提升生产制造和物流配送能力,形成基于网络、数据驱动的线下资源线上配置的新型生产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三)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创新,培育现代服务新业态。

  1.实施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试点示范建设。打造机械、汽车、钢铁、医药、食品、建材等行业云平台,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跨界融合,加快推动各行业与互联网平台对接,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开展基于行业大数据的精准营销、供应链协同等现代服务。支持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企业开发一批面向市场营销、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大数据分析平台,推动建设面向全产业链的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分析平台,组织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依托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数据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行业平台和服务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2.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全面普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企业发展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推介、服务为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商务,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可参照玉柴商城网模式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工业电商。机械、汽车、钢铁、医药、食品、制糖等行业或产业集群参照广西糖网和我要配件商城网模式开展行业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充分利用区内外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推动县级工业园区加快本土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重点支持网站推广、产品销售、客户服务、支付服务、物流支持、信用论证、网络融资、价值链(产业链)优化等服务,加快建立与广西产业特色相适应的工业品网络零售和分销体系。创新网络销售模式,逐步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经营方式,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积极发展面向制造环节的分享经济,打破企业界限,共享技术、设备和服务,提升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和柔性高效的供给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3.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治区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具有符合园区特色的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公共平台和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测、经营管理、行业数据库共享、软硬件租赁、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服务,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创业创新基地、制造企业等打造良好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环境。继续实施自治区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工业园区两化融合路线图,加快园区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提高融合发展能力。

  1.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新一代通信、物联网等产业,促进软件产业向服务化、网络化、平台化转型,构建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体系。鼓励企业牵头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推动新一代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设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2.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融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河池等市与国内知名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合作,开展工业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制造业革新。引导制造企业不断增强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能力,参与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实践。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工业控制、智能传感、仪器仪表、系统芯片、运动控制等智能制造基础部件以及工业机器人、无人机、智能装备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

  3.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支持软件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产业;积极研发具有区域特色的行业解决方案、东盟语种应用软件、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品。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产业化,强化软件支撑和定义制造业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

  (五)夯实融合基础,增强技术支撑能力。

  1.着力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高性能新材料等领域,选择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在新技术应用上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区域创新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人民政府)

  2.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选择100家骨干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培育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建立组织管理新模式,力争50家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在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开展两化融合对标评估工作,组织不少于3000家规模以上企业参加对标评估,通过对标准、找差距、补短板,为提升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找到精准施策路径,为机构服务提供精准依据,切实提高两化融合整体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3.加强工业控制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研究出台广西工业行业网络安全检查指南,组织建设广西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技术平台,开展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隐患和漏洞信息研判发布工作,提升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在线监测能力,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各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政策落地,加强考核评估,强化跟踪督查,认真抓好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发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等专项资金和相关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运用直接股权投资、设立专项子基金等方式,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智能制造、智能工厂(车间)、工业电子商务、工业云服务和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建设,以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补贴等;统筹安排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等。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落实国发〔2016〕28号文件明确的财政、税收、金融和用地用房等政策,选择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吸引互联网高端人才到广西发展。鼓励高等院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实际设置“互联网+制造业”相关专业课程,围绕传统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培养跨专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积极推动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加强“互联网+”领域的实验实践教学,推动建设面向“互联网+制造业”实践实训基地和教学中心,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批量培养互联网专业人才。在大中型企业积极试行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对外合作交流。结合实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广西与东盟的合作交流,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全链条“走出去”,拓展东盟市场。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经营管理模式,利用全球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支持和促进全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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