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秘书处小彬 2019-05-23 阅读量 156

  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称,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0人点赞

相关推荐

应对网络次生舆情的三大方法
秘书处小彬|2019-07-05
东盟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释放哪些信号?
新华网|2019-10-11
北京智源行动计划发布 打造链接世界人工智能的中心枢纽
千龙网|201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