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谎称有口罩卖收款后拉黑对方 构成诈骗罪获刑7个月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20-07-31

年少辍学,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在疫情期间谎称自己有口罩卖,骗取他人钱财后竟拉黑了对方微信。近日,年仅17岁的少年小成(化名)为其糊涂行为付出了代价,被陆川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少年谎称有口罩出售

骗取钱财后消失

今年2月8日-9日,17岁的小成在陆川县温泉镇某小区家中利用QQ交友软件在QQ群里谎称其有大量一次性口罩出售。浙江省杭州市的卢某在QQ群看见小成发布的广告后,主动联系小成协商购买口罩事宜。随后,小成与卢某互加了微信,两人继续在微信联系购买口罩事宜。经两人协商,小成同意以每个0.7元的价格向卢某出售口罩2万个。卢某随即向小成提供的银行卡支付口罩款和邮费共计14499.75元。

收到汇款后,小成迅速将对方拉黑并失联。卢某发觉上当受骗后,立即报警,杭州警方向陆川警方通报该案的线索,陆川警方根据侦查线索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小成,并于今年2月13日将小成抓获。

主动认罪认罚,获刑7个月

该案于近期在陆川法院进行了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成因厌学,高中未毕业即辍学,辍学后无经济来源,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因缺钱花而犯下了错。今年5月6日,小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卢某经济损失15000元,被害人卢某自愿谅解小成。庭审中,小成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小成表示愿意悔过,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小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网络上虚构有防控物品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小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小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处小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律观念淡薄,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家庭监管不到位,是小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为此,法官希望小成吸取教训,今后能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财富,监护人也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其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记者  黄请 通讯员 陈柏锦)

原标题:少年谎称有口罩卖收款后拉黑对方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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