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法院:“执行110” 首战取得“开门红”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20-07-24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锦群 通讯员 牟远峰) “你好!是福绵法院执行110吗?我是申请执行人官某某,我发现玉林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在玉林市某水洗厂的仓库内有一批家具,请你们快来查封。”近日,申请执行人官某某拨通了福绵区人民法院“执行110”的热线电话。

官某某等6人与玉林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具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经福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官某某等6人与家具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家具公司承诺于2020年5月1日前向官某某等6人支付清拖欠的工资。然而,家具公司未按期履行。官某某等6人向福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启动“绿色通道”依法优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线下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和实地走访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场所,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该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线报后,执行局局长黄剑立即指派一名执行员和3名法警来到玉林市某水洗厂的仓库内。执行干警向仓库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来意,并经过询问该仓库的工作人员及被执行人家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确认该仓库内的家具属于被执行人家具公司所有,执行干警遂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对该仓库内的家具进行了查封。下一步,法院将对相关财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据悉,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福绵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执行110”工作机制。“执行110”采取“1+1+N”工作模式,由1名执行法官+1名法官助理+N名法警组成,执行法官负责签发法律文书,法官助理和法警负责办理具体执行事务。“执行110”实行警务化管理,主要负责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特别是对执行标的小的案件,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被执行人拒绝申报财产的,符合拘留条件的,及时采取拘留措施。

“执行110”工作机制打破传统执行法官单独作战模式,有利于快速运用司法强制力量,提高简易案件执行效率,同时也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核实。此外,“执行110”还负责审查申请执行人提交被执行人通过采取逃匿、隐藏财产、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拒执罪的有关材料,审查后对被执行人符合拒执罪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案件,及时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

原标题:福绵法院:“执行110” 首战取得“开门红”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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