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6个班330人,初中6个班330人!2020年玉林育才中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出炉
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0〕10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教育公平,确保我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
(二)坚持“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三)按政策落实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的子女,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就读原则。
(四)根据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入才的适龄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就读原则。
(五)坚持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称《居住证》)为入学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六)坚持加强疫情常态化下防控和健康招生原则。
(七)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八)实行网上录取原则。
(九)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新生入学工作的领导,规范招生审批流程,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新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具体如下。
(一)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业瑜 刘业强
副组长:蒙升东 麦 彬 吴 晔
组 员:陈伯燊 梁爱武 陈家彬 陈家任 王 健
谢玉芳 曹 曙 李 年 杨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伯燊兼任。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以及新生录取的审批等工作。
(二)新生入学工作材料审核录入小组
组 长:蒙升东 麦 彬
副组长:王 健 陈家彬
材料审核员:林雨微 邓坚萍 宋洁华 陶泳冰
王秋凤 梁晏菲 陈薛任 彭春萍
李林芳 陈嘉欣 杨舒乐 曹露欣
谢玉芳 梁夏兰 庞纪文 李依坚
欧丽君 梁 艳 卢燕妮 李曼丽
梁 娜 郑方铁 李 楠 苏 杰
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操作员:徐 萍 梁夏兰
工作职责:负责入学对象报名材料的审核、录入、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新生入学工作应急小组
组 长:吴 晔
副组长:张振飞
组 员:陈家任 覃佑坚 卢幼新 郑景春 刘世广 李依坚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新生入学过程的安全、维稳工作。
(四)新生入学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吴 晔
副组长:梁爱武
成员: 李 年 罗 猛 赵凤英 苏 杰
工作职责:对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范围
(一)小学部
招生对象:1.户口(非南江街道户口)在以下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以下范围内有房产,也可以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
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北至:黎湛铁路
南至:二环南路
西北至:大南路、玉柴工业园
具体服务范围
1.路段、门牌号
苗园路(黎湛铁路以西段):409—*号(单)、394—*号(双)
大南路(黎湛铁路以南段):单双号
天桥西路(黎湛铁路以西段):单双号
康裕路、光明路、静安路、双龙路、玉柴路
2. 里、巷、居民小组、小区、工厂、单位
玉柴所属单位、火电厂、化肥厂、石油公司、水电设备厂、盐业仓库
梦境佳苑、金牛小区、玉柴第一城、西华小区、嘉华小区、火电厂、英华小区、东华小区、铁路金牛小区、月亮湾小区、玉柴南区。
(二)初中部
招生对象:1.户口(非南江街道户口)在以下范围内的的适龄少年;2. 适龄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以下范围内有房产,也可以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
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至:黎湛铁路
南至:二环南路
西至:玉公公路、玉柴工业园
北至:南流江
具体服务范围
1.路段、门牌号
苗园路(黎湛铁路以西段):409—*号(单)、394—*号(双)
大南路(黎湛铁路以南段):*—135号(单)、*—88号(双)
天桥西路(黎湛铁路以西段)
康裕路、光明路、静安路、双龙路、玉柴路
2. 里、巷、居民小组、小区、工厂、单位
玉柴所属单位、火电厂、化肥厂、石油公司、东华小区、英华小区、月亮湾小区、嘉华小区、铁路金牛小区、玉柴第一城、梦境佳苑、西华小区、万象城、和兴花园、上岭垌经济适用房小区、上岭垌廉租房小区。
五、新生入学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1.A类:地段生入学。
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此日)前出生、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且户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均应报名接受义务教育。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含此日)前。
在审核材料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证明。下同);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审核原件,复印件存档。
2. B类: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玉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等证明材料;④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审核原件,复印件存档。
3.CD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性质,还没交房或交房尚未入住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下同)和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④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⑤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核原件,复印件存档。
D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儿童入学申请。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④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⑤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核原件,复印件存档。
学校对D类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5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5分);
③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7分)。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
⑤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15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
(2)加分(10分)
①玉林市城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经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査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根据我校学位情况录取C类和D类。C类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如我校学位已满,由我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上报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D类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录取,如我校学位已满,由我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上报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后统筹调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适龄儿童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7月28日-7月31日。
2.方式:统一进行网上填报,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五)资料和信息核审
网上填报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0年玉州区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附件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1-2日到我校小学教务处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上报系统。
8月3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六)新生入学名单公布时间、方式
时间:8月22日。
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
(七)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8月23-24日。
地点:小学教务处。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八)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我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我校服务范围适龄儿童不到我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我校的。
六、小学升初中新生入学
(一)初中新生入学有关规定
1.A类:玉林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户籍在我校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含此日)前。
(1)在玉州区、市直和玉东新区公办小学和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我校服务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不用网上申请。注:按户籍地址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属地段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2)在玉州区、市直和玉东新区外小学应届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玉林城区户籍学生,请于7月15日前带学生的户口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中心小学或玉州区教育局教育股(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审核、报名,由玉州区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地段服务学校直接安排到相对应的初中就读,不用网上申请。
2.B类: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等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适龄少年的户口簿; ②军官证、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等证明材料; ③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等。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
3.CD类: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申请入学规定
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和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随迁适龄少年。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口簿;③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
D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少年入学申请。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口簿,③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复印件存档。
学校对D类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提供的材料实行量化打分。
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口簿:适龄少年的户口簿(5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20分)。
③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7分)。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15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
(2)加分(10分)
①玉林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根据我校学位情况录取C类和D类。C类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如我校学位已满,由我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上报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D类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统筹录取,如我校学位已满,由我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上报2020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后统筹调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初中(非地段)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时间、方式
1.时间:7月28日-7月31日。
2.方式:统一进行网上填报,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 net.cn/(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五)材料及信息核审
1.我校服务范围的地段生,需在8月1-2日期间,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初中教务处进行核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我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①学生家庭的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填报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2.B类、C类、D类新生网上填报信息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0年玉州区初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附件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我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和新生,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1-2日到我校初中教务处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填报信息,审核材料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2020年8月3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六)初中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时间:8月22日。
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
(七)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3-24日
地点:初中教务处
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仅限一名新生家长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八)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我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我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我校服务范围适龄少年不到我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我校的。
七、招生人数
1.小学部计划招收6个班330人。
2.初中部计划招收6个班330人。
八、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
我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如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九、关于插班生转学问题
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要求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2020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需要转学的学生,可在8月15日前拿户口簿和学生学籍信息卡到户籍地址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新生入学系统,由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要严格控制班额,拟转入的班级已经达到55人的,一律不准转入。
十、关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等的入学问题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此种情况不能作为就近登记入学的依据,由属地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十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我校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新生入学相关事宜由领导小组讨论后共同决议,统一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2.加大宣传力度。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生入学政策,将新生入学政策、新生入学程序、新生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新生入学行为。认真执行上级新生入学工作文件,认真落实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均衡编班、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以任何理由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好新生学籍,新生入学后,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并按照《玉林市玉州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新生学籍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格学籍管理,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杜绝招收未经批准录取的学生。
5.严明工作纪律。新生入学工作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中严格遵守纪律,耐心做好政策宣传、解答工作,做到公平公正,热情大方,真诚服务。
十二、注意事项
1.严格核验相关证件。家长提供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核验,由核验人员对照原件和复印件核验,一旦发现持假证明材料则取消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3289655(小学教务处),3289760(初中教务处),3289655(学校办公室)。
3.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玉林市育才中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玉林育才中学
2020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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