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多项工作获自治区表扬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20-07-03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陆小青)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奖励名单中,玉林多个县(市、区)在列。

  据悉,兴业县、陆川县、容县、福绵区、玉州区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年度考核中被认定为综合评价好的县(市、区)。2020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分配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其中,给予兴业县、陆川县等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40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容县、福绵区、玉州区等非贫困县各300万元的资金奖励,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30元的标准增加对上述县(市、区)的资金奖励[每县(市、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福绵区被认定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2020年自治区在安排年度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500万元的资金奖励,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乡村风貌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玉林市、陆川县被认定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县(市、区)。

  2020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优先纳入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大数据监管等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试点范围,推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玉林市被认定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情况较好的设区市。2020年自治区在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安排国家切块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北流市被认定为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县(市),2020年自治区给予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陆川县被认定为林地管理规范、森林资源保护成效好的县(区),2020年自治区在安排全区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年度指标时给予倾斜支持,给予陆川县50公顷的指标奖励,由自治区林业局统筹单列,纳入全区定额管理范围,用于支持社会公益、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民生工程、投资贸易和精准扶贫等项目建设。

  玉州区被认定为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2020年自治区在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内申报中国质量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给予重点培育和帮扶,在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中小微企业及“双创”企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选择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地区,优先推荐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组织质量技术专家重点指导和帮扶质量提升工作。

  玉林市、北流市、博白县、容县被认定为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本地区筹集就业补助资金等任务完成较好的市、县(市)。2020年自治区在安排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其中,给予玉林市500万元的资金补助,给予北流市、博白县、容县各2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北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在考核中评价为优秀的县(市、区),2020年自治区给予一定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奖励。

  福绵区、容县、北流市、兴业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在绩效考评中评价为优秀的县(市、区),2020年自治区给予一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奖励。

  玉林市、北流市被认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2020年自治区在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

  玉林市被认定为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考评中排名前6的设区市,2020年自治区给予15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补充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给予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原标题: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玉林多项工作获自治区表扬

  (责任编辑:张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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