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20-06-22

  玉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目 录

前 言 ……(6)

第一章 规划背景……(7)

第一节 重大意义……(7)

第二节 发展基础……(8)

第三节 历史机遇……(13)

第二章 总体要求……(15)

第一节 指导思想……(15)

第二节 基本原则……(16)

第三节 发展目标……(17)

第四节 远景谋划……(21)

第三章 优化乡村发展空间,描画城乡融合新玉林…… (22)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22)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23)

第三节 分类推进村庄发展……(25)

第四章 实施农业强优行动,共建粤桂农业协作区……(28)

第一节 以高新科技发展高价农业……(28)

第二节 以特色农业确立市场优势……(31)

第三节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农经新体系……(36)

第四节 以二三产业为龙头促进产业融合……(39)

实施环境优化行动,建设美丽宜居玉林……(44)

第一节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44)

第二节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47)

第三节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51)

第六章 实施文化兴盛行动,凸显岭南文化特色……(53)

第一节 着力提升乡村文明程度……(53)

第二节 传承发展桂东南四大文化……(55)

第三节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57)

第七章 实施治理提升行动,构建和谐稳定乡村……(61)

第一节 增强农村党组织活力……(61)

第二节 促进以法治村以德善村……(64)

第三节 增强镇政府服务能力……(66)

第四节 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67)

第五节 扩大农村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68)

第八章 实施脱贫惠民行动,共建富裕幸福乡村……(70)

第一节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70)

第二节 做实公共就业服务体系……(73)

第三节 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一体化……(74)

第四节 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化配置……(75)

第五节 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保差距……(78)

第六节 逐步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79)

第七节 增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79)

第九章 实施体制创新行动,激活乡村发展动能……(81)

第一节 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财政资金落实新机制……(81)

第二节 推进农业信贷担保等金融体系改革……(82)

第三节 创立“村-镇-园-区”融合发展机制……(84)

第四节 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84)

第五节 推广应用北流农村土地改革成果……(85)

第六节 做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86)

第七节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87)

第八节 深化供销林业水利等改革……(88)

第十章 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乡村现代化程度……(89)

第一节 全面升级完善城乡路网……(89)

第二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91)

第三节 推进新能源生产基地建设……(92)

第四节 加快燃气管网下乡进村……(93)

第五节 加快完成光纤进村入户工程……(94)

第十一章 压实责任创新机制,系统推进规划落地……(96)

第一节 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96)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法治保障……(97)

第三节 优化乡村发展大环境……(97)

第四节 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小高地……(98)

第五节 做好试点梯度推进……(99)

第六节 注重先进典型模式推广……(99)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明确玉林乡村振兴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玉林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玉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是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广西乡村振兴示范市和排头兵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牌意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重要战略任务。必须充分认识玉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市情农情,尊重乡村发展规律,抢抓历史机遇,在更高标准、更高层次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玉林市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致贫原因复杂,特别是经过两年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确保玉林市到2020年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补齐发展短板、解决玉林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玉林市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乡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要素不平等交换仍然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加快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有利于重塑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努力补齐“三农”发展短板,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实现玉林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富民强市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农村是玉林发展的最大潜力和后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玉林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自治法治德治体系健全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打造“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升级版,擦亮“五彩玉林·田园都市”金字招牌;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增进农民福祉,让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二节 发展基础

  玉林是广西的农业大市,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基础厚实,是广西重要的粮食、果蔬、禽畜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南方重要的双季稻高产区,是全国著名的“荔枝之乡”“桂圆之乡”“三黄鸡之乡”“百香果之乡”“沙田柚原产地”和“中国南方药都”。玉林也是全国农村改革先行区,1988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取消“粮票”,进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经验丰富、氛围浓厚。

  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林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大田园”战略,持续推进“三农”改革发展。玉林以占全区5%的国土面积和5%的耕地面积,贡献了11%的蔬菜产量、12%的粮食产量、19%的肉类产量、35%的禽蛋产量,粮食单产、生猪和家禽出栏量、畜牧业产值连续多年排在全区第一,农业综合实力位居广西前列,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

  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加快。2017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76亿元,年均增长4.9%。建成农业部粮食万亩高产示范片138个,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60万吨左右。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走在广西前列。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达到123个,其中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11个。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成效突出,累积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6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分别占全区的1/8和1/6,国家级、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数量分别占全区的1/4和1/6,全市农业产业化组织覆盖60%以上的农户、85%以上的行政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健康食品产业成为全市第一大工业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游客量达到1090万人次,形成了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精品线路。农村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迅猛,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

  持续推进“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更加生态宜居。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实现基本覆盖,建成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36个,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51个,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00个,清洁乡村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77.6%,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100%。九洲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部分江河水质逐步好转。大力推进养殖业由粗放型向生态型转变,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政策,“高架床 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得到全面普及。植树造林活动大面积开展,树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1%。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农村精神文明水平得到提升,乡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着力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成。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各县(市、区)指导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组织评选了一大批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成功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中国传统村落6个、广西历史文化名村7个、广西传统村落55个,北流市、容县荣获“中华诗词之乡”称号。传承弘扬客家文化、侨乡文化、玉商文化和特色岭南水乡文化,乡村的山水田园之美、人居环境之美、民族文化之美和人文乡愁之美更加彰显。

  不断提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水平,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村更加和谐有序。大力整顿基层组织建设后进村和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两委”干部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优培强,农村党员大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福绵区首创的“村务商议团”民主管理模式荣获了全国十大“优秀地方新政”称号,并在全市得到推广,有效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空壳村”大幅减少,347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着力抓好平安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普法工作,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社会治理呈现新气象。

  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稳步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农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2016年以来,全市共计有192个贫困村摘帽,21.9万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5年底的9.65%下降至3.22%,陆川县、兴业县脱贫摘帽,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脱贫目标任务。农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597元,排全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加快推进,“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县域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取得重大进展,乡村发展动力活力得到激发。切实承担起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历史使命,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方面积极探索,3项试验成果列入原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成果转化清单》,其中1项转化为中央一号文件内容。在广西率先全面开展“六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挂牌成立了广西首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首家地级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占广西的一半以上。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农业农村仍然是玉林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突出短板,农业农村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农业大而不强、结构不优,农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农村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人居环境还有待改善,村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村人才匮乏问题严重,乡村治理任重道远;农民生活水平还有待提高,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依然较大。

第三节 历史机遇

  今后五年是乡村发展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期,玉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难得的机遇,必须勇担历史使命,凝心聚力、实干担当,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区域开放发展为玉林乡村振兴带来重要机遇。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自治区大力实施“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开放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玉林市积极发挥东邻粤港澳、南接北部湾的区位优势,持续推进“东靠南下、通江达海”,有利于促进各类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提升区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玉林农村综合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国家和自治区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玉林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经验丰富,被列入了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等方面正积极探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改革创新氛围。

  消费结构升级为玉林乡村振兴打开市场空间。当前,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特别是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扩大,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人民群众对优质农产品、生态产品、乡村旅游、传统文化产品等的需求更加旺盛。而玉林市是农业大市,各类农产品资源和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农产品加工业基础扎实,有条件创造出更多符合时代潮流、满足群众消费需求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同时,玉林市也是人口大市,其中农村人口达580多万人,本地消费需求旺盛,农业农村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玉林县域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乡村绝大部分在县域,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区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出台了“1 6 2”系列文件,每年对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给予奖励激励;玉林市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市7个县(市、区)有一半以上获评过“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其中北流市、容县和玉州区连续两年获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了良好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五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实施农业强优、环境优化、文化兴盛、治理提升、脱贫惠民、体制创新“六大行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争当广西乡村振兴示范市和排头兵,书写好新时代玉林“三农”发展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全面振兴。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中之重,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政府统筹、农民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组织发动、政策支持、要素投入、强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乡村振兴持续深入推进。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真正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和受益者。

  坚持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切实把农业农村摆在优先发展位置,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坚持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配置、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典型引路。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树立推动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典型示范、重点突破,带动乡村振兴全面深入推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彰显地方特色和乡村特点,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玉林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建成186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良法覆盖率达95%以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目标全面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以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45%以上,特色产业、休闲产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整体走在广西前列;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改善,基本实现镇镇通二级公路;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四个阶段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展,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2年,玉林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文化更加繁荣,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初步建成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行区,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四节 远景谋划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广西乡村振兴示范市和排头兵。农业发展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走在前列,初步建成农业强市;生态建设走在全区前列,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五彩玉林·田园都市”品牌全面树立;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以岭南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红色文化、玉商文化、乡贤文化等为特点的玉林文化品牌进一步弘扬发展;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更加和谐有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村创业就业环境根本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到2050年,玉林乡村全面振兴。玉林全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美丽宜居和谐幸福乡村与现代化田园都市互为依存、相得益彰。

 >第三章 优化乡村发展空间,描画城乡融合新玉林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村庄发展,打造具有玉林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科学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按照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城市主城区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确保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完善城乡布局结构。以北部湾城市群建设为依托,构建重要节点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增强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带动能力。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宜居城市(县城)建设,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推进城乡统一规划。通盘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强化县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建立完善乡村规划体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岭南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乡村生产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兼具生态功能。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大力支持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等农产品主产区发展,重点建设优质水稻产业带、优质水果产业带、蔬菜产业带、以生猪和家禽为主的畜禽产品产业带。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适应农村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乡村生活空间是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国土空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乡村生态空间是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加快构建以大容山、天堂山、六万大山和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等为重点,以重要河流上游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基本功能区为支撑,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水域、湿地、林地等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第三节 分类推进村庄发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

  集聚提升类村庄。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加强国有农场及林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城郊融合类村庄。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特色保护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国家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拟搬迁撤并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四章 实施农业强优行动,共建粤桂农业协作区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着重推进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农业在高新智网领域上的深度合作,把玉林建设成为粤桂两省区之间的现代农业核心区。

第一节 以高新科技发展高价农业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提高优质水稻种植比例。严格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耕地保护制度,守住粮食生产、流通和储备安全底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保持基本稳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幅提高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着力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推进商品粮生产基地、粮食高产示范片、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生产区建设,大力发展优质稻、超级稻、冬种马铃薯、优质玉米等生产,提高优质水稻品种的种植面积和比例,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稻米产品的质量和市场价值。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政策,调整优化粮食收购和储备品种结构,在现有储备规模基础上,提高优质粮食品种储备比重。鼓励粮食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粮食物流园区、电商平台规划建设,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

  提升农产品生产的科技含量。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巩固玉林水稻、蚕业制种在广西的领先地位。强化地方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玉林分中心,推进博白县、陆川县水稻制种南繁基地建设。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制定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计划,重点加强水稻、荔枝、龙眼、沙田柚、百香果、重大病虫害防控、生态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健全和完善农业科技体系,深化农科院所改革,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农业重点实验室、良种培育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创建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产业服务基地。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大力扶持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积极与大型农业制造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加强农产品加工、果菜茶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农机装备的生产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快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一批水稻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重点扶持工厂化标准化生产、温室大棚栽培、现代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现代养殖设施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等先进适用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和“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综合利用农业遥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农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二节 以特色农业确立市场优势

  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深化以质取胜兴农理念。制定实施质量兴农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育农业产业强镇强村,打造一镇一业发展格局。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大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县。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坚持绿色兴农,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清洁田园工程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大力推广“微生物 ”等生态养殖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情绿色防控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县,打造种养结合、绿色循环的乡村田园生态系统。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清湾江等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

  以倾斜性政策扶持优势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深入实施“10 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前端有科技支撑、中间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后端有市场营销的产业链条,加快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林牧渔结合的现代特色大农业。出台专项政策,扶持玉林特色优势农业做大做强。统筹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扩大水果、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生产规模,不断提升品种品质。优化养殖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做大做强黑山羊养殖和水牛奶产业,积极发展集约化、工厂化水产养殖。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大力发展油茶、澳洲坚果等木本粮油经济林以及林下经济,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容县沙田柚、北流荔枝、北流鸭塘鱼、北流百香果、博白空心菜、博白桂圆肉、玉州仁东大蒜、福绵八角、陆川猪、陆川橘红、兴业大米、兴业三黄鸡等产业,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带。推进陆川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兴业县玉林三黄鸡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容县沙田柚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积极创建更多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引领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加快农业园区“增、扩、提”行动。开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推进自治区核心示范区、县级示范区、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创建,推动示范区由核心区向拓展区、辐射区延伸,增强示范带动能力。提升五彩田园等一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质量,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和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重点,推进示范区产业升级、技术升级、改革升级,促进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旅文旅结合、产村产镇融合,打造现代田园农业示范样本。积极推进“三园一体”建设,重点建设以荔枝、龙眼、中药材、沙田柚、休闲观光农业、花卉苗木、油茶、三黄鸡、生猪、奶水牛、水产养殖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争创一批自治区级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培育玉林十大特色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品牌策划和培育,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认证,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认证效应,擦亮老品牌,塑强新品牌,进一步打响玉林牛巴、玉林香蒜、陆川猪、容县沙田柚、容县霞烟鸡、博白空心菜、博白桂圆肉、北流凉亭鸡、北流荔枝、桂牛水牛奶等十大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信誉可靠的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品牌。鼓励支持重点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培育壮大黑五类、春茂、参皇、陆宝、桂牛、宏邦等农业企业品牌。大力发展富硒农业,开发名特优富硒农产品,打造一批高质量、高附加值、享誉国内的富硒农产品品牌。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互联网 ”等新兴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以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

  拓展农业“东融”发展新路子。加强与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台湾等地区全方面合作,拓展农业发展“东融”新路子。重点推进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在农业“高、新、智、网”领域上的深度合作,把玉林建设成为粤桂两省区之间的现代农业核心区。进一步发挥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平台效应,在产业示范、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攻关、专家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层次的农业合作交流,加强对台商台资、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先进理念、优秀人才的引进,支持台商台企在玉林发展外向型农业。大力发展供粤港澳绿色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积极组织玉林市优势特色农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推介促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果园子”和“后花园”。深化与东盟农业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平台,推动畜禽养殖等优势产业走出去,拓展提升农业合作空间。探索深化合作交流机制,申办创办国内国际农业发展合作论坛,继续办好药博会、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扩大玉林农业影响力。

第三节 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农经新体系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财政、金融、用地、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经营制度,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整合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深入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到2022年,实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数量继续保持在全区前列。全面落实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政策支持,鼓励其参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坚持组织引领、市场主导、稳妥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产业联盟、村级集体“三资”排查、村级集体项目建设、财税金融服务、“百千万”帮扶、能力素质提升等六大行动,加大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打造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市”。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自主开发、集中开发或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增加集体收入。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业服务队、建筑队、运输队、劳务公司等各类服务实体,发展农村服务业。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着力提升村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和集体经济发展风险防控,确保集体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成果惠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任务,因地制宜探索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新路子新经验。加快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高个体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农民股份合作社、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粮食、供销、邮政、农机、农垦等系统发挥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开展面向小农户的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服务组织。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小农户权益。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加强农用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支持国有农场、林场发展壮大。

第四节 以二三产业为龙头促进产业融合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突出产村和农旅融合,深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制定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发展实施方案,完善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推动形成市级有加工园区、县级有规模以上加工企业、每个特色优势产业都有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强粮食、果蔬、中药材、水产品、畜禽等商品化处理,推进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精深加工发展,提高综合利用加工水平,培育沙田柚、百香果、生猪、家禽、罗非鱼、水牛奶等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扶持玉林特色主食加工,推介主食加工老字号。实施健康食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围绕把玉林市打造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健康食品产业基地的目标,鼓励扶持现有规模以上健康食品企业提质扩能,招商引进实力雄厚、工艺先进、品牌响亮的健康食品大企业,规划建设中国—东盟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大力发展绿色食品、长寿食品、富硒食品、特色功能性食品生产加工,做大做强玉林健康食品产业。

  培育壮大乡村特色加工业集群。坚持以工促农,持续推进工业富民兴村,积极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业”,打造一批质量过硬、品牌响亮的拳头产品,形成一批竞争力强、效益突出的特色加工业集群。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以休闲服装生产及销售为方向,构建以福绵区为核心,集布匹批发、服装设计、服装辅料生产、电脑绣花、服装水洗及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服装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皮革皮具产业,加大承接东部皮革加工产业转移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打造中高档皮具知名品牌,构建以容县、北流市为核心,以玉州区、福绵区为补充的皮革皮具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铁锅厨具产业,制定实施铁锅厨具制造业标准规范,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类别,树立品牌形象,构建以“中国铁锅之都”陆川县为核心的铁锅厨具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用机械产业,推进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加大以粉垄深耕深松机为代表的先进农机装备研发力度,着力打造广西重要的农用机械生产基地,构建以兴业县、陆川县、容县为核心的农用机械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发展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强化木地板和中高档家具等产品生产,打造桂东南木材加工基地,构建以北流市、博白县、容县为核心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产业,以博白芒编、兴业石南小刀、玉林羽毛画、艺术陶瓷、玉石雕刻等为重点,推动传统技艺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迎合个性化、定制化消费趋势,做大做强工艺美术产业集群。

  加快发展农村商贸物流业。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统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建设布局,鼓励供销、邮政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布局。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实施《玉林市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各县(市、区)冷库建设,推进果蔬等大宗农产品产地预冷、商品化处理和冷链物流建设,培育引进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对接,推动农产品消费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对接,积极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物流配送网络,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进兴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全面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玉林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和独特的农耕文化,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业农村与休闲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持续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继续打造一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小镇、特色名镇名村和田园综合体的旅游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支持容县、北流市将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紧密结合,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全域发展。重点推进五彩田园乡村旅游集聚区、大容山森林度假乡村旅游带、六万大山健康养生乡村旅游带和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清湾江流域农耕文化体验乡村旅游带建设。

  加快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空间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农村管理服务智能化。打造数字化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开展农业生产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应用示范。推进大数据与农业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农情评估、灾害预警、价格监控、质量安全追溯、地籍信息管理、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等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建设玉林市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党建、民政、司法、土地、气象、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医疗、就业、银行、保险、邮政、供销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推动涉农服务事项“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第五章 实施环境优化行动,建设美丽宜居玉林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由政府指导、引导、督导,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第一节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村庄规划设计试点进程,启动“设计下乡”行动,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保护提升乡村特色景观风貌,持续推进“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和管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实施村庄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加强乡村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到2020年力争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优化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程序,规范农房建设行为。推广农村建房实用图集,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文化特点。开展乡土特色试点村建设,到2020年打造7个及以上具有玉林特色的试点村。全面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统筹兼顾乡村景观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岭南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等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留住乡愁记忆。

  打造“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升级版。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活动成果,持续推进“幸福乡村”活动。实现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改观,使玉林农村成为令人向往的卫生、便捷、舒适的宜居家园。深入开展村屯整治提升建设和村庄清洁行动,美化村庄田园和村落庭院景观,提升环境品位、丰富环境内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彰显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开展“美丽玉林”乡村生态风貌示范带和中国南方(岭南)传统村落遗址文化公园建设,整带沿线跨县打造“美丽玉林”乡村建设新名片,辐射带动“一带一园”周边乡村振兴发展。进一步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全面推进村屯保洁费缴纳工作,实现村屯保洁费缴纳全覆盖,不断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商议团、清洁乡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环境卫生监督作用。开展创建实施乡村清洁条例示范区活动,健全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和法制化,坚决防止环境卫生问题反弹。

  优化农村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模式。深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户分、村收、县(镇)运、厂处理”“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等符合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整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北流市全国示范县创建,推动容县试点示范化建设,其他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县本级试点工作,并逐步全面推广。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垃圾到农村倾倒,加快破解“垃圾围村”难题。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优化农村公厕布局,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县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延伸工程,加强村屯内排水排污管网改造,推进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机制,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研究制定符合玉林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激励政策。

第二节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促进乡村生态环境稳步改善,进一步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加大农村水环境治理力度。巩固提升九洲江水环境整治成果,全力打好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加强北流河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着力抓好江河流域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非法采砂、河道淤泥等重点治理。科学划定重点江河干支流水产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全面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强化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环保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加快县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稳定达标运行。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实施分区分类保护。落实重要河流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重要河流自然岸线。保护和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推进河湖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恢复河塘行蓄能力。采取生态措施修复农村水环境,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压实河流保护和污染防治责任。完善跨省界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开展环境保护联合监督检查。

  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推进防护林工程、退化林修复、“金山银山”工程、国家储备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县城、绿美乡村、森林单位园区、森林公园创建,扩大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调整优化树种结构,逐步调减速丰桉等人工纯林种植规模,稳步推进重点饮用水水源库区、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流域等生态重要区域现有桉树人工纯林改造及生态修复,大力营造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名优经济林和混交林,培育优质森林资源,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森林景观改造项目,打造森林景观精品。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推进低效公益林改造和修复。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推进容县“林长制”试点工作,探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模式,适时在全市推广。

  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详查,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生态修复,优先保护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开展工矿废弃地和搬迁遗留场地综合治理,妥善处置冶炼、化工等历史遗留废渣,消除安全隐患,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产地等区域新建涉重金属排放项目。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控,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升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加大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强化“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行为,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第三节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和生态资源用途管制,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县域精准落地,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划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界线,推动不同功能区县域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差异化发展。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等农产品主产区县域要加快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环境治理,大幅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北流市、福绵区、玉州区、玉东新区等重点开发区和城市主城区的农业生产区要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完善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与相邻市县的水环境合作,探索建立南流江、北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完善森林、湿地、耕地等重点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通过赎买、租赁、置换、协议、混合所有制等方式加强重点区位森林保护和修复。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开展试点,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健全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实物补偿、服务补偿、设施补偿、对口支援、干部支持、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方式,提高补偿的针对性。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将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实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将资源消耗、生态破坏、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的新型绿色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分类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建立完善环境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依法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破坏处罚力度。

 >第六章 实施文化兴盛行动,凸显岭南文化特色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挖掘、培育岭南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乡贤文化,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振农村精气神,建设守望相助、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第一节 着力提升乡村文明程度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时代新风,提升农民精神面貌,为实现玉林乡村振兴汇聚文明力量。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群众易于理解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推动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注重典型示范,深入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的先进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慈善企业家等新乡贤作用,凝聚道德力量,传播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彰显社会主流价值。

  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坚持正面引导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常态长效整治农村不良习俗,重点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提倡婚丧嫁娶简约庄重的仪式感。倡导婚事新办,反对盲目攀比,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推进文明办丧和农村殡葬改革。倡导其他人情宴小办或不办,刹住人情歪风,减轻群众负担。加强农村科普工作,传播科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坚决反对和制止农村封建迷信活动。指导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完善“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黄禁毒禁赌会)和志愿服务队伍等自律制度和自律组织,广泛开展乡风民风家风评议,褒扬乡村新风。

  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以示范引领,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挖掘力度,继续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农村好人好事,树立农民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榜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转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和精神风貌。

第二节 传承发展桂东南四大文化

  充分挖掘乡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农耕文化,弘扬发展岭南文化、客家文化、侨乡文化、乡贤文化等四大特色文化,让有形无形的玉林乡村文化留得住、活起来、走出去。

  加大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加强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名人故居、典型客家宗祠、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特色博物馆、镇史馆、村史馆建设,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保护传承桂南采茶戏、广西八音、玉林山歌、陆川啀戏、兴业鹩剧、博白芒编、北流年例、寒山诞等民间艺术、戏剧曲艺、手工技艺、民俗活动,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传承基地、传承示范户、展示中心等),进一步完善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扶持机制,加强后继人才培养。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春节、元宵、三月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建立健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玉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深入挖掘特色岭南文化资源,培育新型文化市场主体,增加乡村特色文化产品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积极推进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具有地域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培育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的整体水平,培育传统工艺产品品牌,发展壮大博白芒编、玉林羽毛画、石南小刀、玉林茶泡等传统工艺产业。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发展戏曲、音乐、舞蹈、武术、杂技、舞狮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民族体育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培育艺术陶瓷、玉石工艺品、玉林羽毛画、博白芒编等工艺美术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艺美术产业园。积极为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技艺展示、产品销售的平台和渠道,扩大文化遗产产品市场。大力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将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民间艺术融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创作一批旅游演艺精品,推进一批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开发客家系列、民俗系列、玉林名人系列等文化创意产品,加大对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推介力度,建设一批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

  加强乡村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讲好玉林乡村故事,传播玉林乡村声音,展示特色文化形象,不断增强玉林乡村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提升玉林软实力。深入实施乡村文化“走出去”工程,充分利用国内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市政府重大涉外活动、展览展会、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民间艺术、戏剧曲艺、竞技杂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鼓励各类民间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加快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实施乡村文化合作交流精品培育工程,创作一批既融合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又符合新时代要求和国际化标准的文化产品,每年打造2—3个对外文化艺术演展产品或服务项目。创新乡村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方式,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玉林乡村文化魅力。

第三节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着力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效,建设县城“1小时文化圈”“10分钟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完善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基层文化场馆设施设备,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村组延伸,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探索建设乡村书院。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完善农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开展农家书屋的补充更新工作和数字农家书屋覆盖工程,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加强乡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

  增加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持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艺术精品下基层演出”“送欢乐下基层”、全民阅读、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实施戏曲进乡村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农民艺术节、山歌比赛、农民运动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中国农民丰收节玉林乡村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支持民间剧团、农村演出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鼓励各级文艺组织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艺术表演团体为农民提供公益性演出。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开展城乡文化结对帮扶,实施文化精准帮扶,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提供适宜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制作反映乡村振兴的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曲艺精品,支持农民自发举办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精神面貌的“村晚”。

  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完善群众文艺扶持机制,鼓励农村地区自办文化,挖掘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的乡土文化人才,扶持发展农村文艺队、山歌队、广场舞队、粤剧团等民间文艺社团和业务文化队伍,培养一批乡村文化骨干、文化示范户、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设立公共财政补贴的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公共文化专管员。加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馆长、乡镇文化站站长、村级公共文化专管员、文化能人、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等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人才培养体系。引导本土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新乡贤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实施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支持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章 实施治理提升行动,构建和谐稳定乡村

  围绕组织振兴的要求,以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和谐乡村、平安乡村为目标,以强化农村党组织能力、活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一批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增强农村党组织活力

  优化村组织干部队伍。以“选优”为立足点,以“培育”为关键点,以“激励”为突破点,以“严管”为落脚点,不断选好培好用好管好村党组织书记。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60岁(社区55岁)以上人员比例不超过10%,以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干部和妇女干部的“硬杠杠”。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年龄文化结构合理、致富带富能力强、群众拥护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深入推进农村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百镇千村”整体提升工程,确保“村村上星、镇镇晋升”。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后盾单位党组织书记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同任共责扶村制度。

  提升村干部综合能力。集中培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通过市级抓示范培训、县级抓重点培训、乡镇级抓普遍培训、村级抓日常培训的方式,确保村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在培训内容上,突出产业发展、项目规划申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知识的培训;在培训形式上,采取案例教学、实地参观、外出考察、互动研学等灵活教学方式;在师资选择上,坚持邀请外地名师和本地专家学者、乡土人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一对一”传授方式,积极推行“导师制书记培训模式”。遴选一批工作经验丰富的老书记、企业家、“三官一律”、“土专家”等担任培训导师,建立“一对一”传帮带关系,进行“菜单式”“订单式”培训,解决村党组织存在管理能力不足、创业致富没有思路、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差等问题。

  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严格执行玉林市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职责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廉洁自律清单“三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开展玉林先锋承诺大行动之扫黑除恶先锋承诺活动。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农村党员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机制,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在平安乡村、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健全党员联农户机制,推动农村形成“凡事党员先带头,群众紧跟上”的良好氛围。

  完善基层组织干部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为基层组织、干部减负和奖励的新办法,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确保基层减负、待遇福利、关爱帮扶、选拔使用、力量配备等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各项政策、项目、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资源,以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进行承接,带领其他各类组织共同抓好落实,确保乡村组织振兴有抓手、有资源。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扶持政策。探索分类制定乡村组织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市、县定期推选宣传一批“乡村振兴好支书”;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每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一批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调动和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二节 促进以法治村以德善村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广屯级“一组两会”协商自治模式、“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和“村务商议团”民主管理模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推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施引导村规民约完善提升三年行动,提高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建立健全遵规守约评议机制,实现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100%备案,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突出加强乡村法治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推进“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全面改善农村法制宣传方式,提高农村法制宣传的效果。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建设,强化乡村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和乡镇周围村庄、景区周围村庄、县城周围村庄的报警、防控点设置。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等违法犯罪,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扰乱乡村组织。组织发动群众坚决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作斗争。

  提高乡村德治水平。坚持德治为先,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引领村风民风。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加强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文化礼堂、未成年人德育基地建设,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第三节 增强镇政府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建立健全职能规范、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整合镇级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乡镇。加强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镇级机构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明确县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镇事务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公共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察工作体系,规范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四节 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深入推行农事村办、农事网办、农事代办等为民服务制度,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屯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农村群众办事不出村、最多跑一次。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妇联等社团组织为民服务的重要作用。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第五节 扩大农村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共青团、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基层群团组织阵地。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接适合于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吸引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共同参与,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鼓励党支部、党员领办创办合作社,深入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制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鼓励在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等,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各县(市、区)要指导村(社区)及时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依据职能从事民事活动。

第八章 实施脱贫惠民行动,共建富裕幸福乡村

  农村扶贫攻坚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玉林市22.8万未脱贫贫困人口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精准脱贫、共奔小康的重要机遇和路径。

第一节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确立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采取“公司 合作社 贫困户”和“公司 基地 合作社 贫困户”等产业化运作模式,贫困村将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贫困户将产业发展资金入股村民合作社,村民合作社以联村共建,抱团或易地与龙头公司合作发展,集约经营、连片规模开发和基地建设,龙头公司对发展资金负责保本分红。加大对全市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脱贫摘帽贫困村实现“五个一”目标,即: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劲龙头、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构建特色产业扶贫链。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一村一规划”制定扶贫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则,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贫困村特色产业项目,培育壮大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动粮食、水果、蔬菜、麻竹、食用菌、中药材、畜禽、优势水产品等产业在贫困村(屯)落地生根。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扶贫链。鼓励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林产品、工艺品等加工产业,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让贫困户分享更多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把农产品加工渠道网络向贫困村延伸覆盖。

  创新金融扶贫模式。不断加大金融对产业扶贫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开展产业扶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经营主体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引导贫困户自愿将扶贫小额贷款入股经营主体分红,解决其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贫困地区信用体系、担保体系、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管好用好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指导贫困户将贷款用于产业发展,做到有项目、贷到款、用得出、有成效。完善创新小额信贷到户扶贫形式,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地区延伸,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探索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开展作风专项治理促脱贫质量提升大行动,进一步压实各级脱贫攻坚责任,提升脱贫质量。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重点村屯、基础设施、扶贫资金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督查巡察,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二节 做实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扶助农村劳动力就地创业就业。通过发展农村建筑、乡村旅游、家政服务等产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地就近就业岗位。结合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扎实抓好转移就业。做好精准调查,精准对接,加强与广东、浙江等发达省份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玉林市贫困劳动力的有关信息,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加大对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降低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各类返乡人员创新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农民工创业典型。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示范基地等创业平台,多渠道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解决农民工创业融资难问题。

  建立农民工就业培育常态机制。始终把农村人口就业作为农民脱贫增收的首要途径,并从政府层面全力协助、推动。建立县级人力资源数据库。挖掘玉林职业教育潜能,加快推进玉林职业教育园区规划建设,力争建成后能容纳在校学生6万名。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加快推进玉柴职业技术学院、玉林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院校提质扩容建设。建好一批职业教育扶贫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对残障人士、扶贫开发对象等特定人群逐步实行免费职业培训。落实职业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加大对扶贫对象的资助力度,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第三节 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一体化

  到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完成建成小康社会的教育目标。实施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多元化办学,初步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城乡学前教育体系。优化规划布局,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趋势、生育政策调整和教育精准扶贫等因素,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合理规划城乡公办幼儿园、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布局,继续因地制宜加强乡村公办园建设,重点支持442个贫困村幼儿园建设;支持居住分散的村、屯建设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幼儿看护点、巡回支教点),重点新建镇中心公办幼儿园26所,实现镇中心公办幼儿园“全覆盖”。支持农村普惠性民办园建设,通过派驻公办教师、纳入巡回支教范围、支持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指导等方式,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深入开展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着力破解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发展难,城镇学校班额大、入学难等突出问题,加快缩小县域差距、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努力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自治区办学标准。

第四节  推进城乡医疗资源均衡化配置

  全力推进城乡医疗联合体新机制落地。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镇卫生院整合试点,探索构建城乡医疗“医共体”新机制。以“1 N”的模式,强弱联合,以强带弱,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全面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推行“医共体”内医疗人才资源共用、医疗资源共享、成效评价捆绑三大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张和薄弱医疗机构的发展,不断缩小医疗机构间的差距,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以上,形成医院间、区域间合作的共生机制,探索医疗机构资源优化整合的有效途径,形成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共享资源、优势互补、整体运行的发展模式。在各县域完成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玉林市各县域“医共体”新模式全覆盖,加快构建“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看病很方便”的乡村医疗服务新格局。

  强化镇级卫生院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设备提挡升级,不断改善镇卫生院整体医疗条件,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中心镇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做好镇级卫生院能力建设项目管理。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加强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通过转岗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等途径,加大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力度。到2020年,全市城乡基层卫生人员总量达到8000人,其中全科医师800人以上,实现每万人口至少有2名全科医师,平均每个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力争到2020年,为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生250名、专科生200名。

  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逐步实现“全市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总体目标。各镇根据行政村地域范围、服务人口、交通条件、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原则上应配1名女乡村医生。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派驻医生,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系统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市财政对其学费予以适当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方面,每一名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每3—5年免费到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镇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到2022年,基本建成一支队伍稳定、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待遇合理,适应农村卫生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五节 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保差距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发挥医疗保险精准扶贫的作用,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返贫致贫。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第六节 逐步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

  建立健全城乡客运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促进“村村通”向“村屯通”“屯屯通”延伸。加快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建立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问题。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客运站点(或候车亭)与农村公路同步建设和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群众等车、候车条件,并积极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客车覆盖率及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结点,以村为站点,公路为纽带,辐射乡村的城乡道路客运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客运班线和客运班车数量进一步增加,建制村通班车率和自然村通客车率明显提高。

第七节 增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立体监测和早期识别能力,扩大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村防汛抗旱、防风防震、防火防雷、地质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基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新建和改扩建,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农村灾害应急救助与恢复重建,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深化森林火灾防控治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避险演练,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第九章 实施体制创新行动,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以全区改革先行者的姿态勇闯改革深水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率先收获改革红利,确保“广西乡村振兴示范市和排头兵,‘三农’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总体目标任务的达成。

第一节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财政资金落实新机制

  高效落实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相关政策,对专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的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指导使用,形成专项资金落实新机制,杜绝挪用、截流。把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列入行动计划的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经济”等产业发展,农村“路、水、电、气、网、园”等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对乡村振兴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前期工作项目,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调整列入行动计划的项目,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按照竞争择优原则,优先支持符合相关行业发展大方向、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重点考虑各县(市、区)推进积极性高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落实大部分建设资金的项目;优先支持荣获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的县(市、区)和部分重点县(市、区);优先支持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县。重点向各县域的乡村振兴试点镇、示范村倾斜。使用财政资金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对专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安全有效。

第二节 推进农业信贷担保等金融体系改革

  以自治区政府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政策为依托,建立健全玉林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信息共享、风险共管、责任共担”原则,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情况,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风险共管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同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开展保前、保中、保后全流程的服务及管理,做好风险预警,多渠道帮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完善农担体系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相对统一的合作共建模式,支持玉林市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建设农业信贷担保分支机构,在全市完成县级服务中心的设立工作,推进乡级服务站设立,建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由市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牵头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其中,农业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种养大户基础信息资料,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区域内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基础信息资料,定期提供给本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全面摸清有贷款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信息、经营情况、信誉情况、带动脱贫情况等,对有信用、有主业、有经验、有规模、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实现全市全覆盖。

  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信贷支持政策。探索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进行改革,打通股份的资本化渠道,让农户可以将所持股份通过质押等形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以盘活股份资本。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涉农贷款品种,强化涉农领域贷款发放强度,执行每年新增农户贷款用户倍增计划。与金融机构协作解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融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前期开发融资难和开发后抵押融资难问题,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第三节 创立“村—镇—园—区”融合发展机制

  以统筹玉—北—福一体化发展为切入点,启动构建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新机制。以玉林北高铁站建设和相关片区开发为契机,以玉东新区茂林镇、玉州区城北街道,北流市新圩镇、西垠镇为试点,以村—镇—产业园—开发区统一规划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加快玉林市城乡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多规合一、城乡融合。建立健全引导域市产业向农村流动的政策体系,优化城乡产业分工与布局。全面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深化农村投融资机制、农村“放管服”等改革,引导更多的资源要素流向农村。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互联互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第四节 推进经济发达镇改革

  推进博白县龙潭镇等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经济发达镇改革实施方案及赋权目录清单。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改革镇意见的前提下,确定放权事项,对镇政府的承接能力作全面评估,从自治区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中有针对性地选择所需事项,同时结合经济发达镇的迫切需要赋予的权限,逐步开始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强镇扩权的原则,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下放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赋予相应财力,增强发展能力。

第五节 推广应用北流农村土地改革成果

  充分总结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经验成果,发扬玉林勇当农村改革先锋的优良传统,继续推进和承接上级部署的农村改革试验任务,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国家改革试验任务。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按照自治区的新政策放宽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继续做好土地整理和土地增减挂钩事业,放宽土地整理业务准入条件,提高源地补偿价格,促进事业良性发展。

第六节 做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引导上市交易。对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安排、交易流程、监管制度、资金保障等作出指导意见。巩固和扩大农村产权交易试点成果,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健全服务平台网络;扩大交易品种和服务范围,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加大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信贷支持。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第七节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以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为指引,在农业和加工业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收益分配、科技风险投资等方面制定激励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和离岗转化科技成果。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关于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允许企业加速研发仪器设备折旧政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税收扶持政策、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扣除所得税政策,以及其它与促进自主创新相关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高新区政策。

  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的长效机制。把农业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之一,逐步加大投入,确保农业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科技领域,动员和吸引全社会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由一次性拨款向更加注重滚动支持转变,由前期投入向更加注重后期补助转变,由零散投入向更加注重集中扶持转变,集中投向重大科技专项、重点人才引进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等。积极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和学科前沿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

第八节深化供销林业水利等改革

  推动供销社系统与互联网平台、物流快速机构合作,加快供销社基层社改造,推进社有企业改造升级,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体制,向新经济、新零售转变,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民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和林业行政审批改革。规范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简化桉树采伐审批流程,降低相关行政性收费标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第十章 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乡村

现代化程度

  以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为重点,继续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第一节 全面升级完善城乡路网

  构建更侧重生产服务的农村新路网。未来三年,农村路网规划建设要由以往相对侧重生活出行服务,转向相对侧重生产、经营服务总方向。在继续推进镇镇通二级路、进村道路拓宽工程建设的同时,逐步加重农村机耕路、农业园区道路、林业区道路、旅游区道路的比重,构建农村生产服务新路网,提升乡村产业振兴的基础条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对人口多车流大的部分通乡、通建制村公路和农村公路未达等级要求、建制村水泥破损路面的公路,进行提级改造建设;加大“窄路”改造力度,重点对宽度不达标路段进行加宽,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化水平和抗灾能力。全力打好交通扶贫攻坚战,提升农村公路扶贫范围、支撑政策和扶贫重点的精准性,继续加快实施3个贫困县、442个贫困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交通条件,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新的农村发展目标下,道路建设要跟着产业项目走,成规模的产业项目落到哪里,道路就建到哪里,把路网延伸到田间地头,进山达湖,成为农村产业升级、助推产业兴旺的致富路网。

  完成村道拓宽提高屯内道路硬化率。重点推进行政村进村道路拓宽和村内、屯内道路的硬化。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强村(屯)道路建设,抓好20户以上未通村(屯)道路的2299个自然屯、未通硬化道路的8022个自然屯的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大对乡镇道路提级改造的投入,构建乡村道路互联互通的交通格局。

  构建省界四县(市)全面“东融”立体路网。以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姿态,加快规划新建、升级一批直接连通广东的跨省乡村道路、乡镇二级路、县际一级路和市际高速公路,使地处两广交界的容县、北流市、陆川县、博白县与粤西地区的信宜、高州、茂名、湛江四市路网实现全面、立体无缝对接,促进玉林各县域现代农业、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广东、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发展,使玉林的更多产业融入粤港澳产业区,吸引更多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资本西进玉林投资兴业,助推玉林市乡村振兴。

  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财政保障机制。健全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与土地联动机制,优先解决新建改建农村公路项目用地指标问题。管理方面,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人员财政经费的政策措施,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要达到100%。养护方面,各县(市、区)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将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按农村公路养护经费“7525”标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每年必须达到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2500元/公里)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财政资金。运营方面,突出县域到村物流的社会公益属性职能,出台实施发展县域物流配送的具体扶持政策,在县域到村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车辆购置、信息平台建设及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第二节优化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建设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水利体系。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用水的库、渠、池、井、管系统建设,到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万亩。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加快“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抗旱能力,基本解决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采取跨流域调水、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措施,优化配置玉林水资源。重点推进龙云灌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秦镜水库、黄章水库、蕉林水库,以及车陂江与清湾江连通工程等一批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和县(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力度,严控“三条红线”。大力推行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全市年供、用水量控制在26.9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自治区目标控制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4以上。

  提高农村集中式饮用水系统覆盖面。进一步巩固提升民生水利建设。着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积极推进“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管网联通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开展净水设施改造、消毒设备配套和水源保护,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第三节推进新能源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风力发电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北流大冲山风电场(二期)、北流望江风电场、北流清湾风电场、博白四方嶂风电场、博白射广嶂风电场(一、二期)、博白云飞嶂风电场(一、二期)、北流隆盛风电场(一、二期)、博白马子岭风电场(三期)、兴业龙安风电场(一、二期)、福绵六万山风电场(一、二期)、玉林天堂顶风电场、陆川凤凰岭风电场、容县浪水分散式风电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全市风力发电装机总量达到80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0亿千瓦时以上。

  大力扶持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以林木废弃物资源、农作物秸秆及果树废弃资源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能源项目,推进北流市民安工业园生物质发电、博白县及兴业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陆川县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工程试点、博世科固体废弃物制备天然气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谋划储备更多生物质气化提纯、沼气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推广生物质气化多联产技术。积极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福绵区、陆川县、容县、兴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投产达效。继续推进博白林场60MW农业光伏大棚项目、陆川县35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陆川县清湖镇4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实现完全投产,加快博白华能顿谷光伏发电50MW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发展光伏扶贫,推进7个县(市、区)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光伏扶贫项目财政补助,充分发挥光伏扶贫电站扶贫效益。

第四节加快燃气管网下乡进村

  大力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加快推进县域天然气管网建设,提高城区及周边乡镇、中心镇天然气使用普及率,提升乡村使用燃气的便利性和经济性,调整优化全市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推进北流、容县、博白、兴业、陆川支线工程建设,加快做好支线下游城镇管网接驳工作。积极开展天然气下乡试点,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建设原则,推进玉州区仁东镇、福绵区沙田镇、玉东新区茂林镇、博白县文地镇等乡镇试点工作,引导乡镇、农村因地制宜地推广和使用天然气,为全面推进天然气下乡进村入屯积累经验。

第五节 加快完成光纤进村入户工程

  加快推进玉林“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的建设步伐,以此为基础,与中国电信充分合作,启动“全光网镇”“全光网村”建设计划,早日让光纤网络取代传统电话宽带网络。以“政府 运营商 服务商”的三位一体发展模式,优化建设费用和用户资费方案,形成共建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快步推进光纤网络向广大农村覆盖,从行政村到自然村覆盖,从自然村到大部分农户覆盖。为农户提供最低4M、最高100M的光纤接入服务,让大容量、长距离和抗电磁干扰等优点的光纤给村民带来优质、高速的宽带网络体验。争取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自然村100%覆盖。在光纤网络的支持下,充分整合农行、邮政、电信等部门资源,积极推进完善服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农村广泛成立益农信息社。协助电信服务商为每个益农信息社免费接入光纤线路及光猫设备,在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实现免费WIFI覆盖。协助农业银行推进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邮政公司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运营服务商和经营主体提供物流快递运输资费优惠,共同研究参与农村双向物流解决方案,市、县、镇政府负责动员和引导,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早日完成农村网络化、信息化、电商化目标。

第十一章 压实责任创新机制,系统推进

规划落地

第一节  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强化市、县、镇三级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成立市、县两级乡村振兴(“美丽玉林”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县(市、区)党委一把手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下大力气抓好“五个振兴”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专项规划或指导意见,细化落实并指导地方完成国家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对全市相关工作进行过程监督、业绩考核和奖励促进。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法治保障

  各县(市、区)要在市级乡村振兴规划的指引下,编制县级乡村振兴规划或出台对应实施方案,依规依案稳步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乡村振兴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于各级政府出台的各类扶持性政策要充分透明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乡村振兴的每一个参与者充分了解,并对标申请、享受政策实利。

第三节优化乡村发展大环境

  汇集和宣传各类扶持性政策。充分梳理汇集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各类既有的涉农、惠农、惠民政策,以及有关五个振兴的最新专项政策,编写成册,下发给各级干部,在各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放置供群众阅读,在村委会上墙宣传,并向企业和投资者宣传引导,使政策真正落地,在乡村振兴发挥应有作用。编制乡村振兴投资项目库,策划、规划一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特色小镇项目、文化旅游项目、田园综合体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新能源项目、基础设施PPP项目、公共设施PPP项目等等,让广大投资者、资本市场精准充分了解各县域的产业方向和重点,提高资本、项目落地效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产业项目审批流程,设定审批时间表,对懒政、惰政进行问责追责。在工商、税务、财政、金融、创新、“多证合一”等方面,为企业经营和项目投资提供更多便利,在环保、土地、准建等方面给予更多指导和技术支持,在水利、科技、电力、生产区道路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追踪扶持。使全市乡村成为新的投资洼地。

第四节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小高地

  完善全市人才小高地申报遴选机制,鼓励乡村产业企业申报人才小高地。完善项目资金激励机制、新增效益分配机制、绩效评估与淘汰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推动高层次专家服务乡村企业活动。深化问计博士专家服务机制,继续开展服务企业产业的问计专家服务行动,推动我市乡村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升级,促进专家服务活动成果转化。利用专家服务远程平台为乡村企业提供服务。依托玉林促创专家服务网,围绕企业现实需求,加强企业和专家的进一步对接,为企业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玉林乡村人才工作,实现精准引才。推行“柔性引才”模式,在乡村振兴领域大力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实现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加快玉林市乡村经济转型升级。把“五彩田园”等一批现代农业先进园区培育成为全市农业人才实训基地。

第五节  做好试点梯度推进

  每个县(市、区)选定1—3个特色镇推进试点工作。2018年至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分别以五个振兴主题中的一个重点任务,有侧重地在部分乡镇、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至2022年全面推广各县(市、区)试点乡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最终实现全市覆盖。在试点过程中,科学把握各县(市、区)镇村区域差异,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和总结典型经验,推动不同乡镇、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有序发展。每个县(市、区)选定一批产业示范项目。以产业振兴为主题,各自分别选定10个不同类型产业发展项目,从不同层面扶持发展,使之成为龙头项目、核心产业,以一个大型产业项目带动一村、一镇的产业发展。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市乡村实现全面振兴。

第六节  注重先进典型模式推广

  组建县(市、区)一级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组成以规划专员、政策专员、产业专员、投融资专员、文化专员、环境专员、人才专员等为核心的乡村振兴专业服务团队,为乡村发展事业的参与者提供精准、优质、及时的指导和引导服务。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实践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组织智库加强理论研究。促进乡村振兴经验在全市交流。

  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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