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了8件名酒 又一“诈哥”落网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20-06-22


民警缴获的部分赃物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黎勇)一次偶然机会,34岁的滴滴车司机刘某华到玉东某超市刷卡付款时,发现竟然没有被扣钱,于是短短7天里到超市疯狂盗刷诈骗。6月16日,玉东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日侦查,一举抓获博白籍嫌疑人刘某华。目前,刘某华已被刑事拘留。警方呼吁,其他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6月3日,之前被年仅17岁的嫌疑人黄某旭诈骗了近12万元商品的某超市老板来到玉东派出所报案称,他的超市又遭到一名男子利用收银系统漏洞进行诈骗。经民警核实,该男子在5月28日至6月3日的7天时间里,先后10多次购买商品后用银行卡付款,但由于超市收银系统存在漏洞,超市分毫未收到男子的支付款项,涉及商品为8件共48瓶某品牌名酒及其他10余瓶酒、香烟和生活用品,价值共3万余元。

  经过系列侦查,民警了解到涉嫌诈骗的男子叫刘某华,34岁,博白人,目前在玉林城区靠开滴滴车为生。6月16日18时,民警在城区万良路将正在打麻将的刘某华抓获。随后,民警在刘某华的车辆、租住屋里搜出诈骗而来的白酒、红酒7瓶。

  刘某华供述,5月28日,他拉一乘客到事发超市附近后,便来到超市购买香烟、水并利用银行卡付款,但随后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竟没被扣钱,于是意识到可能是“超市收银系统存在漏洞”。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他多次到超市刷卡购物,“一样没有被扣钱”,于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竟在6月2日“刷”走了包括多件名酒在内的1.5万元商品。

  目前,嫌疑人刘某华已退还8件名酒给超市。他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17岁少年,抽的全是高档香烟》(本报6月6日2版)续 副标:嫌疑人利用超市收银系统漏洞诈骗3万余元,目前已被刑拘“刷”了8件名酒 又一“诈哥”落网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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