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玉林市森林公安局 2020-01-30
玉林新闻网讯 1月28日,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下简称《公告》)。《公告》称,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以下电话投诉举报:玉林市森林公安局2836827;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玉州分局2802893;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福绵分局2217109;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6233577;北流市森林公安局6228005;容县森林公安局5327808;陆川县森林公安局7336736;博白县森林公安局8210813;兴业县森林公安局3771110。
四、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来源:玉林市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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