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公告

北流市融媒体中心 2020-02-01
  为进一步加大北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力度,经北流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监测人员的输入和输出。即日起,对所有从交通要道卡点进入我市的北流籍车辆司乘人员全部测量体温并登记。对不在北流工作、生活人员的非北流籍车辆(上级工作检查指导除外)进行劝返;如确需进入我市,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登记。运送医疗物资、生活急需物资进入北流的外地车辆要在卡点进行整车消毒,司乘人员要做好体温测量记录。

  二、所有企业、工地不得复工、开工,复工、开工时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工、开工者,必须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并做好务工人员排查和日常防控工作。

  三、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除防控保障指定单位外,所有餐饮服务(外送除外)全部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所有的旅游景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取消农村集会,暂停镇村圩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整治管理,搞好各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五、市镇(街道)两级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

  六、加强营业性场所管理。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粮油店、加油站、加气站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七、加强村(社区)、小区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责任。所有村(社区)、小区一律不允许本村(社区)、小区以外人员、车辆进入。所有人员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进入村(社区)、小区时必须测量体温并登记,对情况异常人员专门建立跟踪台账,上报当地政府;凡检测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人员,必须立即上报,按相关流程处理。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日


  (责任编辑:李媚)

0人点赞

相关推荐

玉林:两千多起不系安全带行为近期被查处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2020-06-09
未来一周 雨水“刷屏” 24~26日,玉林有大雨、局部大暴雨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2020-06-22
玉林市工商部门整治烟花爆竹市场
2018-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