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万赔偿款当庭履行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20-05-08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 4月21日,北流法院调解室内一个年轻的女子将22.4980万元赔偿款转账回执单交到了法官韦锦良的手上,一旁看着的原告黄某杰顿时如释重负,接过转账回执单后不停地向法官道谢。

  弟弟遇车祸离世

  哥哥诉至法院维权

  2020年年初,疫情期间,家住石窝村的黄某年吃过晚饭后就拿着“通行证”开车到镇上准备买点急需生活用品做储备,当行至石窝圩边时,由于天色已晚,驾驶中的黄某年在一阵强光中不知怎的就倒在了血泊中。原来,谢某桓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超速行驶时与黄某年发生碰撞,黄某年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黄某年与谢某桓承担该起事故同等责任。

  黄某年生前无妻子儿女,父母也早已过世,一直以来都是跟哥哥黄某杰一起相依为命过日子。弟弟突然离世,给黄某杰造成极大的精神伤痛。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也没见相关人员进行赔偿,索赔无门,黄某杰于是起诉到法院维权。

  法官调解

  双方达成赔偿和解

  韦法官了解到黄某杰住在偏远乡镇,到法院十分不便,于是利用微信语音功能组织黄某杰和谢某桓进行远程调解。谢某桓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无法达成和解协议。韦法官远程释法明理,指出出事现场为圩镇人员密集出行的街道,其有超速行为,驾驶行为危及到了他人的生命,理应积极赔偿。同时,韦法官微信联系保险公司赔偿,然后建议谢某桓先在其保险承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再联合车主进行共同赔偿给黄某杰。

  经过多番沟通,黄某杰和谢某桓达成一致协议。由于保险公司缺席,韦法官利用微信远程告知了调解事宜,保险公司无异议,各自签字调解。为了安抚黄某杰失去亲人的痛苦心情,韦法官得知谢某桓有能力一次履行完赔偿义务时,于是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当天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最终,谢某桓出去转账,当庭把这20多万元赔偿款转账回执单交到黄某杰手中。

  原标题:弟弟遇车祸不幸离世,当事一方不愿赔偿,法官利用微信语音功能组织双方进行远程调解 20余万赔偿款当庭履行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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