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50万元赔偿款当庭履行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20-04-28


法官与当事人核对赔偿金额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刘良霞) 4月22日,北流法院第二审判庭内的被告席上摆满了一捆捆的现金,法警协助双方当事人进行清点后,被告将50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原告,这起邻居间因冲动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

  冲动伤人酿苦果,3人成被告

  李某林、李某华与被害人李某森因拆房的问题产生过矛盾,1月24日中午,李某林、李某华将经过家门口的李某森拦住并责骂,双方继而发生口角。李某海(李某华儿子)见状,便冲上前殴打李某森,导致李某森倒地受伤,于1月27日因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发生后,李某海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逮捕。李某森家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林、李某华、李某海3人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类损失共835484.25元。

  庭前调解

  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和解

  考虑到该案件发生在邻里之间,双方敌对情绪大,李某森生前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两个孩子尚未成年,李某森离世后家庭生活困难,如不妥善处理,后续两家之间的矛盾将继续恶化。承办法官决定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启动庭前调解。

  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之初,冲动打人者一人被刑拘,另两人甚是懊悔,调解的意向强烈,但表示能力有限无法赔偿李某森家属要求的金额。李某森家属情绪十分激动,拒不同意对方提出的赔偿数额,调解一度进入僵局。法官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让李某林一方多考虑李某森家的经济困难情况,希望他们积极筹款,尽快赔偿。同时,法官也劝导李某森家属能谅解对方一时冲动引起的过失,结合对方的悔过之心及经济能力做出退让。李某森家属经过考虑,最终同意了李某林、李某华、李某海共赔偿50万元的调解方案,但表示要以当庭支付现金的形式来履行。

  李某林等在两名法警陪同下到银行取钱回到审判庭后,当庭将50万元赔偿款交给李某森家属,案件得以圆满落幕。

  原标题:邻里矛盾生口角,一方冲动之下打人致死,法院组织双方庭前调解 50万元赔偿款当庭履行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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