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05-05 阅读量 327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168号)要求,现就我区加强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疫情再次传入我国并引起新一轮传播扩散的风险持续存在,些地方连续发生输入性关联病例,甚至发生多起聚集性疫情。同时,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的推进,人员流动进一步加大,人群聚集风险高。此外,春季是手足口病、霍乱、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登革热、疟疾等媒介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推进落实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游览景区防控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措施

加强源头管理,对所有入境人员,由第一入境点所在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外交人员和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除外),并经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后方可解除。按照“个人自付”原则,妥善处理入境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越南以及我区在境外人员集中国家和地区疫情风险的研判。强化边境管控措施,完善边境地区外防输入应急预案,加快推进边境县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尽快提高新冠肺炎检测、收治、隔离等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环节防控

各地、各单位要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社区出入和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执行亮码或扫码出行制度,加强通风消毒,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24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快速落实隔离措施。加强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实验室升级、改造,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 对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漏洞大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医院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因院感防控不到位引发院内聚集性疫情。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导和指导力度,要求各旅游景区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环境卫生等工作,实行限量开放、线预约,确保排队不扎推,保持安全距离,游客接待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避免出现游客扎堆的现象。引导群众使用广西健康码,就近、错峰出行,尽量避开热门景点、游客高峰时段,避免在密闭空间内开展娱乐活动。餐厅(馆)应控制用餐人数,减少桌椅摆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积极推行分餐制做好交通工具场站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督促酒店及住宿行业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隔离服务管理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隔离场所的设置和管理,场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要加强对房屋结构安全、水电气热安全保障、场所特种设备、消防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与应急值守等方面的排查,确保隔离场所的安全。要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需品,并全面做好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加强对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人文关怀,开展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

六、进一步强化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

各地、各单位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手足口病、登革热、疟疾、狂犬病、血吸虫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专项行动和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风险防范和防控措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原则,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聚集性疫情的发生。要依托爱国卫生平台,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切断肠道和媒介传染病传播途径。

七、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引导群众加强传染病自我防控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出行中要坚持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戴口罩,减少感染风险,社交场合与人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做好出行规划,出游尽量选择区内游、市内游、近郊游、周边游。游览景区、景点和场馆等时,要分散游览、有序参观,不进行聚集性、群体性活动。要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落实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漏洞,及时整改到位,消除防控隐患。要及时评估“五一”假期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于5月6日上午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联系人:蓝文展,联系电话: 0771-2805380,邮箱:gxwstjkc@ 1 63.com

 

2020年5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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