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广西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中新社 2018-12-04

  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3日公布,自2018年12月1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18年12月11日起,按有关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财政部同日还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将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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