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多建半层 其他楼层也列入处罚是否合理?

玉林晚报 2018-01-09

违规多建半层房屋,办房产证时被要求先缴纳“违建款”,罚金从2层往上计算。1月3日,市民邱阿姨求助本报“法律帮问”热线,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楼层也被划归违建罚款内是否合理?律师表示,合理与否需考量受罚原因,还需提供处罚文件才好判断。

邱阿姨称,原来她有一栋仅一层的房屋,2003年取得准建许可,证上允许她加建4层,加上原来已有证的第一层,共5层。开工后小楼并非一次性弄好,有钱就建一点装一点,拖拖拉拉一直没办理房产证,如今小楼终于建成,比预计多建了半层,共5层半。

小楼建好后,2017年12月29日邱阿姨到住建委咨询办理房产证,被告知房屋违规建设,要求她先行缴纳罚款,罚金从2楼以上开始计算。这让邱阿姨十分不解,她认为,若是罚款超建的半层她可以理解,但房屋2-5层原本已取得准建证,按道理不应该归到罚款范围内。1月3日,邱阿姨带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咨询,被告知取得许可的2-5层也纳入罚款范围,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

广西桂金健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副主任解答:

罚款是否合理需根据受罚原因,因邱阿姨未提供住建委下达的处罚文件,具体被处罚原因无法知晓,从邱阿姨提供的材料看,该证属于“规划证”,非“准建证”,“准建证”上应有详细施工面积、东西南北位置等信息及有效期限,有效期一般一年,过期建房需重新审批,据邱阿姨所述,不排除有超期建设受罚的可能,但具体原因还需根据处罚文件才好判断。

若邱阿姨对住建委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2条的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广西住建委或市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者 欧雅歆)

原标题:小楼多建半层 其他楼层也列入处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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