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消委会发布警示: 当心预付消费的“馅饼”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记者 陈立萍 通讯员 弄小清 黄月清 2019-03-11
  时下各类消费卡、预付消费非常流行,而预付消费纠纷是消费领域的高发纠纷、新型纠纷。预付消费特点是消费者提前付费,然后享受服务。由于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可能面临很大的风险。为此,玉林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防预付式消费陷阱和风险。

  案例一:预付16万多元巨款,商家8个月不开工

  家住博白的消费者邹先生,与玉林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并交预付款163381元,而装修公司收到消费者预付的巨款后,只拉了一车沙子到消费者的家门前,就以各种理由不帮消费者装修。消费者催促多次,装修公司只给消费者装水电,然后就又以各种理由拖延装修,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消费者投诉到玉林市消委会,最后到法院诉讼。

  警示:预付消费风险大,消费者交预付款要谨慎,不要轻易就把较大笔金额的钱财一次性存入消费卡,避免承担过大风险。

  案例二:保健预付消费卡才用几次,商家就涨价

  消费者王女士在玉林城区一间洗脚店预付了1200元接受商家的服务,按照原来该店的规定,该店应给王女士洗脚120次和60次按摩,但当还有98次洗脚和25次按摩时,该店却没有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就减少一半次数的按摩服务,王女士只好向辖区工商所投诉,在工商所同志帮助下,王女士的消费纠纷问题得以解决。

  警示:当前,社会上不少商家以开消费卡打出诱人的低折扣吸引顾客,以此招揽顾客后,不兑现其服务承诺,或擅自涨价。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办卡前要详细了解卡内消费的服务项目,对规模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要慎重选择;办卡消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对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办卡时一定要索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投诉有依据。

  原标题:当心预付消费的“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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