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一日起,车辆转入转出不必两地跑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19-05-18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韦绍楼)为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10项改革措施,确保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转递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学研判、推进,目前已完成机动车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业务测试工作,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开启机动车异地转籍电子化业务。

  机动车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即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在试点城市间迁出、迁入的,可以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转籍登记,无需再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提取纸质档案,方便车辆进行异地转籍,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机动车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该如何办理?

  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互联网网站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提出申请车辆异地转籍登记,认真阅读“业务须知”后,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转入地相关规定,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待收到受理通知后,携带规定资料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如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异地转籍登记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凭证,交验机动车,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车辆异地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机动车应当在检验有效期内。

  机动车转籍需提交哪些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异地转籍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其中夫妻双方共有的,可以提交《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另外,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籍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原标题:六月一日起,玉林将启动机动车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 车辆转入转出不必两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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