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裙党”收费合法与否? 对此有关部门是这样说的.....

2016-11-09

  





  



  正在收钱的“围裙党”。(本报记者张翔摄)



  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行车保管站”已不存在,随意“圈地”收费违法



  就“围裙党”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玉林城区道路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收费、阻挠他人停车。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玉林城区乱收停车费的“围裙党”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所谓的“玉林城区自行车保管站”的人员。多年前玉林各县都成立有类似这样的由公安部门管理的自行车保管站,负责当地城区占路经营的停车场的管理。但后来随着《物价法》的调整和部门机构改革后,公安部门不再负责管理该机构,实际上原来的自行车保管站已经不存在,并且这些人员也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是没有收取停车费用依据的,属于乱收费。



  另一种情况就是随意“圈地”收取停车费的行为。每当节假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这些人以“这里的土地原来是我们村的”为由,在路边擅自设临时停车场收费,甚至在道路公共停车位非法收费。而根据规定,城市市区内占用人行道或占用马路停车位的保管车辆服务收费,必须取得经营资格,并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收费。



  玉林市物价局:收取停车费,需要得到物价部门审准



  而玉林市物价局收费科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玉林城区收取停车费,需要得到物价部门的审批,但城区很多地段的停车收费行为并未得到玉林市物价局的批准。近些年来,对于那些违法违规的“围裙党”玉林市物价局不定时地与市交警、工商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其进行驱赶和处罚。



  事实上,玉林市委、市政府一直很重视停车收费的管理问题,去年就组织市政市容部门、城管部门、工商部门、交警部门以及物价部门相关人员到其他城市去调研停车收费的管理方式。经过调研,发现其他城市的做法主要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停车收费进行管理,即通过政府正面引导,市政市容、城管、交警、物价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配合,交由企业去对停车位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收费。



  实际上,玉林也有少部分公园的停车场属于这种管理模式,例如玉东新区的湿地公园停车场,就是由玉东新区管委引导当地村民成立一个公司,在城管部门、交警部门、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把停车场交由该公司管理,由该公司进行合理的收费,同时该公司也为车主提供相关的停车管理服务,有效减少了停车场内车辆乱停、刮碰事故以及电动车被盗等情况发生。



  记者提醒:随意“圈地”收费,当心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惩处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6日,玉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在城市道路管理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开办市场、停车场。所以,随意“圈地”收取停车费是没有任何收费依据的,而在公共停车场非法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则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文,公安机关可以制止相关行为,并视具体情况对相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行政拘留。



  原标题:“围裙党”收费合法与否?



  玉林城管、物价局发声:未经许可,就是乱收费



  编辑: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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