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的债权,多次转让成乱麻

2016-12-08

  一场拉锯了21年的债权纠纷,因几次转让,债务清还成了乱麻,债务方不认可新任债权方,债权方难追回欠款。烫手“山芋”落到容县法院民二庭覃庭长手里,经过多次努力,这起积案终于被他成功化解。



债权一转再转 债务方不认新债主



事情要从1995年说起,容县某公司为购买化肥、钢材等材料,向银行借款310万元。借款到期后,该公司尚欠有73万元本金及利息未能偿还。之后,银行将这笔债权连同其他笔债权包权转让。



2015年,银行包权转让的债权先后经过了3次转让和1次拍卖,这笔73万元债权由广西某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拍下。资产公司取得债权后,曾找容县某公司协商偿还,然而因该债权是被银行包权转让,涉及的未还金额还包括其他的债权,双方对这笔债权的清还产生很大分歧。



资产公司认为,自己已取得债权,容县某公司应将仍未还清的73万元债务归还自己,同时按清算应当结清3157476.81元利息。交涉几次,对方都没有清还意向,资产公司只好诉至法院维权。



然而,被告容县某公司也有自己的看法,这笔债务转让公司并不认可,在还没认定债权人的情况下,对方就起诉公司要求偿还债务,主体不适格,并以主体是否适格对这起纠纷另外提起诉讼。





结案前仍不懈调解 21年的积案终画上句号



积压了21年的陈案,原、被告都各执一词,接手此案的容县法院民二庭覃庭长深知调解有难度,他认为这件积案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影响大。为各方合法权益,他先到被告容县某公司处,找相关领导进行走访,初步了解到被告方的想法,又结合原告方的现状考量,劝说原告与被告协商解决矛盾,并召集双方到法院面对面协商,然而双方意见分歧仍然比较大,未能达成一致。眼见双方仍然未有松动,覃庭长先确定了开庭时间。



审理材料后,虽然对案件该如何判决已心中有数,覃庭长仍不着急判案,继续努力做调解工作。他提醒原告该纠纷既然属于不良债权转让,通常是回收有难度的债权,希望原告能从企业利益及性质出发,与被告进行协商。同时也提醒被告确实存在欠债事实,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并澄清当事人对法律和政策的模糊认识。



经过不断努力,双方原本坚持的立场终于有所松动,意见慢慢靠拢,最后达成共识:被告方愿意一次性支付25万元给原告,债务履行完毕。



近日,原、被告在办案法官见证下签下调解书,21年的积案终于画上句号。



编辑: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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