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地段、入学方案公布

玉林市教育局 2019-07-09

  为使2019年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19)146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 2019 年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严格落实教育部的“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招生纪律工作,做到“阳光招生”,创建公平、公正的良好教育环境和规范的办学行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新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

  2.坚持“按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3.按政策落实驻地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子女就读原则。

  4.按照政策落实地段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就读原则。

  5.根据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地段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的子女入学原则。

  6.坚持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入学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7.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8.实行网上入学录取原则。

  9.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三、入学对象

  1.户籍属玉林市城区(含市直、玉州区、玉东新区)的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含当日)前。

  2.符合申请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适龄子女等。

  3.符合申请条件的地段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4.符合条件的地段内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子女等。

  5.符合地段内玉林市城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500名,10个教学班。

  五、招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玉州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二环北路

  南至:人民东路

  西至:金玉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教育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南面)

  广场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

  人民东路(金玉路至二环北路段的北面)

  二环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西面)

  金玉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的东面)

  广场西路东(金玉路以东段)

  吉泉路、金棠路、金吉街

  里、巷: 统田里

(二)玉东新区服务范围

  1.“四至”服务界线:

  东至:双拥路

  南至:石棠路

  西至:二环北路

  北至:勤政路

  2.具体范围:

  道路:

  双拥路(勤政路至石棠路西面)

  石棠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北面)

  二环北路(勤政路至石棠路东面)

  勤政路(双拥路至二环北路南面)

  六、入学的有关规定

  1.A 类:玉林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户籍(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符合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服务地段内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 2019 年7 月1 日(含当日)前,不用网上申报,由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户籍地段服务范围直接安排入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就读。

  注:按户籍地址服务学校入学的学生属地段生,有机会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2)在玉林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玉林城区户籍学生,请于 7 月 15 日前带学生的户籍簿、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报名备案,不用网上申报。

  (3)适龄少年户口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在学校地段内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法定监护人户口为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法定监护人所在地段学校就读。

  2.B类:驻地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地段内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等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适龄少年的户籍簿;(2)军官证、公安和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书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CD类: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申请入学规定

  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方可报名

  (1)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

  (2)随迁子女父(母)在玉林城区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包括自有独立房产和合法租住。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C类:C1.玉林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求以适龄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 由其法定监护人带相关材料(户籍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在规定时间内到独立房产地址服务范围的初中申请就近入学。

  在材料审核时,需审核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少年的户籍簿;②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需要网上申请。审核原件,存档复印件。

  注:以房产地址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不属地段生,不享受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定向生待遇。

  C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且实际已入住,以自有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少年。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籍簿;③独立房产需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b.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D类: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在学校服务地段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少年入学申请。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适龄少年的户籍簿,③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对D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提供的材料实行量化打分。

  量化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1)基本分值(50 分)

  ①户籍簿:适龄少年的户籍薄(5 分)。

  ②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20分)

  ③租房合同(10 分):房屋租赁合同(3 分),房东房产证(7分)。

  ④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a.经商营业执照(15 分);b.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10分)。

  (2)加分(10 分)

  ①玉州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4.关于挂靠户口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适龄儿童户口挂靠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不能作为就近登记入学的依据,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七.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

  3.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八.新生(非地段生)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2日。

  报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http://yz.yledu.net.cn/。

  九.资料及信息核审

  (1)非地段生(含B类、C类、D类)材料核审。

  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19年新生个人信息表》,携带此表及相关材料于8月3-4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

  (2)地段生(含A类)材料核审。

  地段生需在8月3-4日期间,持①学生家庭的户口本;②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服务学校进行验证,填写《2019年新生个人信息表》。

  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填报信息,负责审核材料的老师须在材料复印件上验核签名。查验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生验证材料时,请带上《小学教育发展情况手册》

  验证材料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1号教学楼一楼。

  (3)实地核审。学校招生工作组安排专人对适龄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实地核审。

  十.新生录取公布和发放通知书时间

  新生录取公布:2019年8月22日(登陆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

  发放通知书时间:2019年8月23-24日

  新生到入学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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