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稻田烧秸秆,一村民被罚2000元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8-07-13
  “都怪我环保法规意识差,这次罚款算是买个教训吧。”近日,玉州区仁厚镇新旺村村民罗女士对记者说,她因露天焚烧水稻秸秆,被玉州区相关部门处以2000元的顶额处罚。

  目前正值水稻抢收关键时节,我市各县市区均出台了相关措施,防止村民在稻田里焚烧水稻秸秆,同时也积极创新、想方设法寻找秸秆利用的好办法,把秸秆作为农田废料再利用。

工作人员树立宣传牌。



  村民:稻田里焚烧秸秆,被罚2000元

  7月9日,玉州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在仁厚镇新旺村巡查时,在该村与下罗村圳塘自然村交界处,发现罗女士正在稻田里焚烧水稻秸秆,当时已有几十平方米的稻田被烧成焦黑色,现场散发着浓浓的烟味。执法人员立即向罗女士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协助其将火扑灭,随后向其开出了2000元的顶额罚单。

  “当天天气较好,水稻秸秆也全晒枯了,为了能尽快处理掉,不影响晚春种植,就想着趁好天气把水稻秸秆烧掉。”罗女士懊悔不已,都怪自己环保法规意识差。以前她都是把水稻秸秆运回家喂牛,很少在稻田里焚烧,但今年种水稻较多,就想在田里烧掉一部分秸秆,没想到却当场受罚。

  部门:只要点火并产生烟雾就会处罚


  焚烧秸秆在农村仍时有发生(资料图片)

  “这已不是第一次顶额处罚露天焚烧水稻秸秆的行为了。”玉州区环保局法规组组长陈宇告诉记者,去年名山街道二泉村的一名村民就因露天焚烧水稻秸秆且屡教不改被处罚2000元。

  “一些村民的环保意识较差,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有效制止他们的违规行为。”陈宇说,现在村民焚烧秸秆、垃圾、废布料等行为仍时有发生,为了牢固树立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环保部门加大了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各类焚烧秸秆、垃圾、废料的行为,都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还规定,一旦有点火行为,并且产生烟雾的,无论焚烧面积多大,环保部门都将进行处罚。

  陈宇介绍,自今年起,为了加强秸秆焚烧的查处力度,玉州区环保、林业和农业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在乡间村道巡回检查,同时还有工作组下乡给村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市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站也组成了一个工作组,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的巡查整治力度。

  记者了解到,福绵区严禁辖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水稻秸秆。对于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露天焚烧秸秆的,一律取消当年的优惠扶持奖扶政策;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同时,还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实行24小时巡查。

  办法:把水稻秸秆作为农田废料再利用

  在做好禁止水稻秸秆焚烧工作的同时,我市各县市区也积极创新、想方设法寻找秸秆利用的好办法,把水稻秸秆作为农田废料再利用。

  7月10日上午,兴业县在石南镇新村举办秸秆粉碎还田现场演示会。在演示会现场,带有秸秆粉碎装置的收割机进行水稻收割作业,在收割水稻的同时对水稻秸秆进行切碎和抛撒。“水稻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有效利用了农业废弃物,农民不再需要对秸秆进行搬运。”兴业农机局霍局长说,此次现场演示会激发了全县农户使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容县土肥站则通过培训,让农民掌握综合利用水稻秸秆的技术,看到综合利用的好处。同时要求乡镇农技站编制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规划,引导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保护农业生产。对不能实施水稻秸秆还田的,要以村为单位,至少设立1处秸秆临时堆场,合理安排好堆放点。(记者 王耀前)

  原标题:自家稻田烧秸秆,一村民被罚2000元 在严禁焚烧的同时,各有关部门也在研究水稻秸秆利用的好办法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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