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北流女子公交车遭“猥亵”,事情真相是这样的......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8-09-27
9月25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称,广东中山发生公交车上猥亵女性事件。据微博消息,事发地不是广东中山,而是广西。该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26日下午,北流警方发布警情通报。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调查结果如下:视频中的两人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城区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抢劫……”等虚假信息。网警提示:广大网民对于网传内容不要盲目听信,更不要转发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净网2018”“清网”等专项行动正深入开展,对恶意制造、传播谣言者,公安机关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综合新浪微博@北流公安、@玉林网警巡查执法)
原标题:网传中山市公交车上 猥亵女性?
事发我市北流,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多年,男子被处行拘5日
0人点赞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