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玉林又有人因为这件事被抓,将在拘留所过春节

玉林晚报微信公众号 2019-02-03

《玉林市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已经实施了好一段日子

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的案件层出不穷

尽管已有不少“前车之鉴”

还是有不少市民顶风作案!

 

这不,近日又有两起类似案件

悲剧的是

有2人将在拘留所过春节!


男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被拘留5日

  2019年1月23日晚11时许,城隍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城隍镇城隍村,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何某龙(男,城隍镇城隍村人)查获,扣押非法储存的烟花11件、爆竹18件。

  经查实:何某龙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当天晚上购买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自己家里,准备零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何某龙因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扣押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2019年1月30日上午11时许,大平山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大平山镇新岭村,将非法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庞某登(男,龙安镇杨前村人)查获,扣押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370封、非法所得人民币15元。

  

  经查实:庞某登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驾驶面包车,从龙安镇往大平山镇运输烟花爆竹,并在新岭村公开叫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庞某登因非法运输、买卖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扣押的烟花爆竹、非法所得被依法收缴。

2人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将在拘留所过春节

  2月2日,玉州警方对两名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他们的春节,将在拘留所度过了。

  2月1日下午,北辰派出所接到线索,淳熙里某香烛摊点在暗地里销售鞭炮。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调查。经伏击,抓获一名前来购买鞭炮的人员。民警顺藤摸瓜,在该摊点附近的仓库,查获鞭炮79饼(串)。民警把摊主李某青(女)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李某青供述,经政府的大力宣传,她也知道禁止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但为了牟利,铤而走险。目前,李某青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日下午,环西派出所联合安监部门对辖区的重点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在霞新路XX号屋内,执法人员发现了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经清点,各类烟花爆竹共100多件。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这批烟花爆竹,并将屋主陈某军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陈某军供认,此批烟花爆竹是其儿子陈某去年春节期间买回老家燃放剩下的,一直储存到现在。

  2日零时,陈某从老家赶到该所投案,如实供认了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目前,陈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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