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挚友”相邀吃饭 演变成刀架脖子“借钱”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陈柏锦 2019-02-15
  “挚友”相邀吃饭,还说要介绍一单买车的生意,不料在多次变换吃饭地点后,演变成刀架住脖子强行“借钱”的惊魂记。想起这一幕,在陆川县经营一家汽车运输公司的吕某至今还心有余悸。

  日前,陆川法院审结该起抢劫案,这个“挚友”被判了4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相邀吃饭谈生意 多次变换吃饭地点

  因为生意的需要,吕某经常与朋友相邀吃饭,平日里不少生意都是通过朋友间相互介绍促成的。钟某就是吕某比较熟的朋友之一。

  2018年5月15日18时许,吕某接到钟某的电话,说他准备到公司找吕某商量些事,并说他有个朋友想在吕某这里买辆车并请吕某吃饭,吕某爽快地答应了。

  钟某来到后,告知吕某他的朋友正在饭店等他们吃饭。吕某随即驾驶自己的宝马小轿车搭乘钟某去约定的饭店吃饭,到了约定的地点后,钟某打了电话没人接。之后,钟某又让吕某开车到陆川县温汤桥附近的猪肚鸡饭店,可钟某所说的那个想买车的朋友仍然没有找到。

  此时,吕某希望钟某提供他那位想买车朋友的联系方式,让他自己来联系,但钟某没有给,并再次让吕某开车去到公园路附近的狗肉店。

  吕某虽有怀疑,但为了生意,选择再次相信。到了公园路附近的狗肉店门口,钟某又打了电话,可还是没有联系上那位朋友。紧接着,钟某又让吕某开车去九龙山庄。

  吃饭变借钱遭拒 抢手机、刀架脖强行索要钱

  到达九龙山庄门口后,吕某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询问钟某是否讲假话骗人,此时坐在车上驾驶座后座的钟某终于向吕某坦白:“我是来向你借钱,不是请你来吃饭的,我想向你借几万元用用。”

  朋友突然提出这一出,让吕某大为意外,他表示天色已晚,身上也没带那么多钱。钟某见状目露凶光狠声放言:“我不管你有没有钱,你先按着我说的做,先把车开去世客城小区方向。”随后就一把抢走了吕某手中的手机。

  想到钟某毕竟还是相熟的朋友,吕某虽有犹豫但还是按着钟某的意思往世客城方向驶去。

  快到世客城时,深感不安的吕某表示不去世客城了,此时钟某突然拿出一把长约30公分的水果刀对着吕某比划,并放狠言:我带有刀,你不给我钱,我就捅死你。

  吕某一看见钟某拿出刀,下意识地用双手去抢钟某手上的刀,争抢过程中,吕某右手小指和右手小臂被刀划伤,血流不止。

  抢不到刀的吕某立刻打开车门下车逃走,钟某见状也紧跟着下车,并快步赶上吕某,同时用刀尖顶着吕某的腹部威胁:“我拿有刀的,你不听话我就用刀杀了你。”

  吕某被迫上了驾驶座,钟某坐在驾驶座后面把水果刀架在吕某的脖子上,强迫吕某把车往沙坡镇路口开去。车子到了沙坡镇和平村一个卫生室附近,钟某眼见这段公路附近没有人影,喝令吕某把车停在路边。

  停好车后,一直寻找机会逃走的吕某趁刚停车钟某不注意,用左手把钟某架在脖子上的水果刀挡开,迅速跑下车,同时用车钥匙反锁车门,把钟某困在了宝马车上。成功脱身的吕某立刻跑到附近的房屋里找人报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公安民警赶到,发现钟某已把副驾驶座的车窗砸烂并把吕某的手机拿走逃跑。

  案发13天后落网 称手头紧想借两万元用

  2018年5月28日,陆川县公安局通过侦查得知钟某出现在玉林市工业品市场附近,随后公安民警在玉林市工业品市场附近公路边的一铁路涵洞口将钟某抓获。

  归案后,钟某坦言,因为手头紧,就想向吕某借两万元用用,但是又怕吕某不借钱,就准备好一把30公分的水果刀,并把刀用胶带包好放在左边裤袋里,想着如果吕某不借钱,就用水果刀吓他。

  另外,钟某还交代,他已将抢到的手机以8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在玉林市玉州区城西清湾江公园收购二手手机的摊贩。

  经陆川县物价中心认定,被抢手机价值796元。经陆川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吕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陆川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钟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是小学毕业没有文化,是母亲一个人把他养大的。自己去年和妻子离婚了,家里的孩子还小,希望审判长看在小孩还幼小的情况下从轻处罚。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原标题:“挚友”相邀吃饭 演变成刀架脖子“借钱” 这个“挚友”因抢劫罪被判4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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