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9】“公司对面劫杀经过”造谣者被拘留!

玉林网警巡查执法 2019-03-18


  2019年3月15日上午,兴业县石南镇环西路温氏公司斜对面某日杂店发生命案。正当警方紧张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之时,有人趁机作乱,开始捏造所谓该案的“劫杀经过”在手机微信上广泛传播,造成社会恐慌。兴业警方一边抓紧侦办命案,一边查找谣言背后的造谣者。

  

  3月15日晚上10时30分,石南派出所民警在石南镇环西路抓获涉嫌造谣的黄某响。

  

  经查,当天下午1时许,黄某响(男,34岁,石南镇富阳村人)在家里通过手机微信编造250个字符的“公司对面劫杀经过”,发布在“铁联孵化厂”“兄弟谈人生”“饮”等三个微信群里,引发网友大量转发。

 

  黄某响到案后,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黄某响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谣言止于智者,亦止于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广大网友切勿以身试法,共同维护绿色网络环境。如在网络上发现编造和传播谣言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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