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蒙混过关 “酒虫”花样百出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03-19

检测数据打了潘某“吃槟榔”的脸

  因“要参加一个重要的约会”,喝了酒的小伙子驾驶父亲的教练车出门了;明明是喝了酒,却谎称是“吃槟榔了”忽悠民警,试图蒙骗过关……日前,交警直属一大队在玉林城区江滨路云天文化城前设卡点,开展“霹雳行动”,共查获7名涉酒驾驶员、暂扣20辆机动车。

  开着父亲的教练车赴约

  当天21时,一辆教练车缓缓驶入待检区,当民警把酒精测试棒伸到年轻的驾驶员前吹气时,检测棒红灯立刻亮起,驾驶员涉酒了。经检测,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名陆川小伙子称,自己确实在家里喝了酒,也知道喝了酒是不能开车的,但因为“要参加一个重要的约会”,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开着父亲的教练车从陆川珊罗老家来玉林,没想到在半路被查获了。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这名小伙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吊销驾驶证6个月、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我没有喝酒,是吃槟榔才这样的”

  “我是因为吃槟榔了。”

  22时5分,驾驶南宁牌号小轿车的潘某在经过酒精测试棒、吸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他涉嫌酒驾后,依然以“我吃的是槟榔而不是酒”来回应检查结果。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吃槟榔、喝藿香正气水等检测出酒精的案例。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违法司机,我决定半小时后再对你进行复测,你同意吗?”经验丰富的民警向潘某提出了稍后再次进行检测的提议。

  22时55分,民警再次对潘某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75mg/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潘某仍以“今晚我确实没有喝酒,是前一晚喝的”进行搪塞、狡辩。

  当晚的行动一直持续到23时30分许,共检查车辆300多辆,查获酒驾7起,暂扣各种机动车20辆。警方提醒:任何理由,都不是酒后开车的理由,警方对这些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从重顶格处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姑息。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 陈金茂)


  原标题:为蒙混过关 “酒虫”花样百出  民警提醒:任何理由,都不是酒后开车的理由


  责任编辑: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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