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云停公司”工作人员强收停车费,一“围裙党”被行政拘留5日

玉州公安 2019-03-19

  3月18日,市公安局茂林派出所对一名冒充“云停公司”工作人员强收停车费的“围裙党”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17日15时30分许,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龟山公园门前路边的公共停车位因停车费的问题被一名自称“云停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殴打。

  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此时,男子已经离开现场。经现场询问报警人栗女士得知,当天14时许,栗女士驾车带两名小孩到龟山公园参加活动。在公园门前路边的公共停车位停好车后,一名妇女向她收取了5元停车费。15时30分许,栗女士结束活动欲离开时,一名男子走过来称,他是“云停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这一带公共停车位的收费,要收取停车费5元。栗女士说,“已经交过了”。男子不让栗女士离开,并上前推搡、拍打栗女士。栗女士报警后,男子仍然与栗女士争吵,甚至从电车车头处拿出一把菜刀恐吓栗女士,之后男子逃跑。

  近年来,茂林派出所已对“围裙党”在龟山公园公共停车位强行收费的违法行为进行多次打击。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一直严惩不贷。

  经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罗某雄,50岁,玉州区茂林镇人。3月18日12时许,民警在龟山公园门口将罗某雄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同时,安排警力到广西云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云停公司”)及工商部门调查核实。

  经查,罗某雄不是云停公司的工作人员,云停公司也没发包龟山公园公共停车位给罗某雄收费。罗某雄对自己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云停公司的工作证、工作服及停车收费票据,在龟山公园门前路边的公共停车位收取停车费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某雄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车辆保管费的收取,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依法进行,如果采取胁迫、暴力等手段强行收取,警方将一如既往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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