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一欢犯罪团伙涉黑案尘埃落定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19-03-22

民警将涉黑犯罪团伙成员交付法院审理。

  2018年,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成功侦破了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杜一欢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打掉了一个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等多种犯罪于一体的涉黑犯罪团伙,维护了玉林市的社会安定,玉林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拍手称快。

  目前,该案涉案的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杜一欢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打架斗殴案牵出涉黑团伙

  2017年9月5日凌晨,玉州区有两伙青年在玉林城区教育东路一加油站内打架,赵某被打伤。案发后,玉州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办案人员夜以继日,连续作战,案件脉络很快被梳理清晰。9月9日,专案组民警在陆川县某小区,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杜一欢及多名嫌疑人抓获。至当年年底,涉嫌聚众斗殴的10名涉案人员全部到案。

  案件调查并没有到此终结。玉州警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对此案顺藤摸瓜,进行更深入的调查,该团伙的一宗宗罪状陆续浮出水面。据查,2012年以来,年仅20岁的杜一欢在玉州区茂林镇大芦社区某工程项目建立据点,纠集大批社会闲杂人员,逐渐形成了以杜一欢为首的犯罪团伙。2012年至2017年,杜一欢纠集30多人,对大芦社区及周边地区的工程项目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拦阻建材运输车、阻拦挖掘机作业、打砸车辆、殴打司机和殴打供应商等方式,阻挠工程项目施工,强行承揽砂、砖、石碴供应及广告制作、土方外运等工程,迫使祥隆花园、玉华苑B区、吉营吉府、龟山桥等项目的开发商或承建商接受其提供的工程服务,强迫交易金额高达2752万多元,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给施工方造成巨大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市场经济秩序。这一团伙无恶不作,为了维护个人威信或泄愤可以组织人员围殴被害人,甚至开枪伤人、持刀砍人、逼被害人下跪进行侮辱等。

  30多名团伙成员先后落网

  民警抓获涉及斗殴案的10人后,深入调查发现这这是一个涉黑犯罪团伙,该团伙另有26名团伙成员。

  2018年2月11日凌晨,玉州公安分局再次组织“扫黑除恶”集中统一行动,120名警力分成8个抓捕小组,抓获该团伙9名成员。2018年7月,该团伙3名外逃人员迫于警方追逃压力,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余人员也先后落网。最终,该案一举抓获团伙成员36人,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支、散弹枪1支,查扣涉案车辆2辆、查封房产3套等一批涉案物品,冻结扣押涉案赃款100余万元。

  涉案犯罪嫌疑人悉数被判刑

  2018年11月13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公开开庭审理杜一欢团伙重大涉黑案件。该案起诉33人、12个罪名、87本案卷、117张同录光盘、300多页举证提纲、800多页审查报告。该案由于涉案被告人数多,涉案犯罪事实、罪名、证据材料多、难度大,案情复杂,整个庭审持续6天。

  2018年12月27日,杜一欢等3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一案,在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杜一欢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标题:杜一欢犯罪团伙涉黑案 尘埃落定 33名团伙成员被判刑,主犯杜一欢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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