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入迷信骗局,阿姨差点送出三万三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04-24

  一陌生女子在大街上说家中老人小孩不见了,梁阿姨好心帮忙,不料却掉入骗子设下的迷信陷阱。恰逢事发当天是周末,银行不开门,否则梁阿姨就将自己存折里的33000元养老钱送给了骗子。

  路遇“寻人”陌生女

  阿姨差点送了三万三给骗子

  2018年3月的一天,家住玉州区大塘镇的梁阿姨正准备到玉林市区买东西,突然走来一陌生女子,询问梁阿姨是否见过一个老人带着小孩经过,并请求梁阿姨帮忙寻找。起初,梁阿姨推脱说没空,但在此时,另一陌生女子加入劝说,好心的梁阿姨于是决定帮忙,却没想到自己就这样一步步掉入了骗子设好的“血光之灾”骗局中。

  原来,谎称家中老人小孩不见的陌生女子,外号“六姑”(另案处理),而后来加入的陌生女子名叫温某,曾因犯诈骗罪被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4年6月刑满释放。

  温某和“六姑”以帮忙寻人为由,将梁阿姨骗到了一个名叫“勇”(另案处理)的男子处。温某等3人分工合作,一唱一和,骗说梁阿姨家中有“白虎”,需要做法事消灾,否则家里将会有血光之灾。梁阿姨因担心家人安全,便答应了做法事。温某等人又骗说做法事需要花钱,梁阿姨就先后给了360元和100元红包作为做法事的定金。之后3人得知梁阿姨存折里还有33000元,便骗梁阿姨将存折里的钱全部领出来做法事。梁阿姨来到银行准备取钱,但恰逢周末银行不开门,无法将钱领出来。温某等人便让梁阿姨次日将钱领出来再做法事。次日,梁阿姨如约来到约定地点与温某见面,不料温某当场被群众抓获,梁阿姨的33000元养老钱才得以保住。

  女骗子不悔改“二进宫”

  获刑2年6个月

  综合温某诈骗数额巨大,是主犯、犯罪未遂、坦白及累犯情节,玉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梁阿姨460元的经济损失。温某不服,上诉至玉林市中院。近日,二审维持原判。

  打着做法事消灾的幌子,利用封建迷信诈骗,这样的骗术很老套,只不过骗子稍稍变了花样,借寻老人和孩子为由搭讪,而将受害者引入骗局中。在此,办案法官提醒群众,要树立正确的科学观、人生观,相信科学,切勿轻信做法消灾的说法,涉及钱财的事宜要跟家人商量,不要急忙取款或转账,以免上当受骗。(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刘全盛)

  原标题:掉入迷信骗局 阿姨差点 送出三万三 骗子借“寻人”设骗局 获刑2年6个月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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