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挥拳伤人,下铺室友住院10天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06-14

派出所组织双方家长调解。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黎颖 通讯员 邓思瑜)近日,兴业县某中学两名男学生甘某和文某,因口角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导致甘某头部软组织损伤住院10天。6月5日,双方家长在警方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5月8日18时许,兴业县某中学学生甘某打球回到宿舍,发现鞋子被人动过。甘某便质问睡上铺的文某,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随后,文某穿着鞋踩上甘某的床,大声理论,并挥拳殴打甘某头部20多拳,致甘某嘴角流血。

  事发后,老师及时赶到制止,并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协商处理。5月13日,甘某出现头晕头疼症状,被送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CT检查确诊为脑蛛网下腔出血(头部软组织损伤)。经医生会诊,甘某于5月17日住院治疗,5月27日出院。

  5月17日,卖酒派出所接到甘某家长报警后,立即对此案调查固定证据,并组织双方家长调解。6月5日上午,双方家长在民警的主持和老师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文某方一次性赔付甘某住院费4950元,双方握手言和。

  原标题:男生挥拳伤人 下铺室友住院10天 警方出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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