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工作时偷电动车 被判拘役3个月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08-26
  福绵区成均镇的女子滕某某在福绵区某小区做保洁员时,盗窃该小区内的一辆电动车用于家庭使用,其丈夫在骑车去买菜时被失主的亲属发现。近日,滕某某被福绵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滕某某在福绵区某小区打扫卫生时,盗走陈某某停放在该小区的一辆黑色磨砂二轮电动车,物值1715元。盗得车辆后,滕某某将该车交给其丈夫张某某使用。6月25日,张某某驾驶该车到成均镇成均圩买菜时,被失主的亲属发现并报警。

  当日,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案发后,涉案电动车已返还失主。诉讼期间,滕某某主动缴纳罚金人民币2千元。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滕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滕某某主动缴纳罚金,所盗窃的电动车已被扣押归还失主,没有造成失主的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滕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对滕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保洁员工作时偷电动车 被判拘役3个月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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