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卢祖华涉恶团伙两成员领刑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19-12-02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庞莲明)日前,由陆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祖华涉恶团伙成员饶啟泽、程福升涉恶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饶啟泽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程福升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程福升此前已因犯罪在今年6月被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下午,卢祖华(已判刑)纠集饶啟泽、程福升、程永安(在逃)等人将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沙坡村的李某发带到陆川县清湖镇塘榄村一处矿厂内进行非法拘禁。2017年11月3日,谢某佳(另案处理)纠集饶啟泽、程福升等六七名男子,经事先准备器械并密谋后,驾驶一辆无牌三菱越野车到陆川县马盘二级公路大桥镇平山村路段,以追尾围堵的方式三次撞击经过该路段的一辆东风牌客车,全然不顾乘客、行人及路上行车的安全。逼停该客车后,该伙人又持刀、棍将客车的车窗玻璃全部砸烂。2018年11月,卢祖华、程福生等人被抓获归案,饶啟泽于2019年4月在广东东莞落网。

  对于饶啟泽、程福升参与涉恶团伙犯罪活动一案,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认定饶啟泽、程福升为卢祖华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认定饶啟泽、程福升在公共道路上,以危险的方法撞击运营中的客车,危害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饶啟泽与同伙非法拘禁他人,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两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非法拘禁 追尾围堵、撞击打砸客车 陆川卢祖华涉恶团伙 两成员领刑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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