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一审宣判:陈运友获刑4年6个月

玉林新闻网 2020-02-25

  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黄国丕)2月25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北流市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在北流市看守所开庭审理,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景东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指控犯罪。该案经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北流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运友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月1日,被告人陈运友得知目前我国正流行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器械紧缺,便通过其从他人处购得的手机微信及银行账号,使用昵称为“你好”的微信号在朋友圈中发送口罩图片及有关文字,虚构其在南宁市经营一家医疗口罩加工厂并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的事实。被害人陈某某看到被告人陈运友发送的口罩图片及有关文字后,通过添加被告人陈运友的微信与被告人陈运友取得联系,被告人陈运友对被害人陈某某谎称其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取得被害人陈某某的信任,被害人陈某某随即向被告人陈运友订购7万余个医疗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先后15次共转账给被告人陈运友63744元人民币,被告人陈运友得到赃款后马上将被害人陈某某的微信拉黑,并将赃款全部用于赌博。


庭审现场。

  陈运友于2月5日被北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月7日,北流市公安局将该案提请逮捕,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对陈运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督促北流市公安局及时移送审查起诉。2月19日,北流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2月20日,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2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北流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陈运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陈运友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北流市人民法院采纳了北流市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被告人陈运友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十分后悔,愿意接受法院判决,不再上诉。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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