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3-18

2019年以来,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压促进化风成俗。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李雄成、冯祖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李雄成、冯祖红任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期间,李雄成于2008年5月、冯祖成于2007年4月开始使用单位安排的公务用车,在此期间该二人利用职务之便,驾驶公车上下班及周末私用。2018年12月,全市开展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后,经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求,李雄成、冯祖红到2019年2月才全部交还各自使用的公务加油卡、公车及车钥匙。经清算,李雄成在公车私用期间的用油款为11428.17元,冯祖红在公车私用期间的用油款为3928.59元。2019年12月,李雄成、冯祖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乾容对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使用疏于监管问题。

  2018年7月,兴业县委巡察组指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存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3名司机违规加油共26284.36元的情况,该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作出整改,直至2019年2月22日才将违规加油款清退。陈乾容作为该单位分管办公室及后勤工作副主任,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陈乾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绵区成均镇社岗村6名村“两委”干部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7月至2019年4月,成均镇社岗村长期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接待问题,共违规开支工作餐费、接待餐费36336.8元。社岗村党总支部书记杨裕奎、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朱统林、村委原主任温龙飞执行村级“零接待”制度不严格,带头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接待,应负主要责任。社岗村村委原副主任阮梓生,村委原委员、文书陈月容,村纪检委员陈福添参与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接待,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2月,杨裕奎、陈月容、朱统林、温龙飞、阮梓生、陈福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充分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且不断隐形变异,必须高度警醒,寸步不让,严肃查处,久久为功。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之年。纠治“四风”迎来新的节点、新的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政治定力,始终坚定抓作风改作风树新风的政治立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紧盯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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