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没关货厢尾门,结果赔了40万

2016-09-12

  小小疏忽酿成大祸,被撞两人受伤致死,肇事司机黎某在接受刑罚的同时,还要赔偿受害人家属40万元,付出如此沉重代价,让他悔不当初。



  去年11月16日,司机黎某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沿乡道由龙安往大平山方向行驶时,由于该车的货厢尾门未关牢,在行驶过程中不时甩摆出左右两边,浑然不知的黎某并没有意识到,一场不幸在悄然而至。



  在与对向正常行驶由滕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载钟某)相遇时,颠簸中自动摆出的车门将滕某、钟某撞倒,造成滕某、钟某受伤,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考虑到一切都是自己的过错造成、伤者送医院还需要紧急抢救,黎某积极向两位受害人各自垫付了1万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车祸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经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滕某、钟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近日,兴业县法院审理了该案,被告黎某终因粗心大意,贪图方便,没有仔细检查汽车货厢尾门是否关牢,撞倒他人受伤致死而受到应有刑罚,并在折抵10000元后尚应分别赔偿两位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20万余元。



  法官提醒:此交通事故看似偶然,其实隐藏着必然,货车司机的马虎大意、贪图方便是悲剧酿成的根源。不少货车司机为赶时间或嫌麻烦,驾驶时不关车厢尾门,这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严重的隐患。车辆行驶时,敞开的尾门左摇右摆,很容易误伤旁边的车辆和行人。因此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行车前对车辆做好全面检查,特别是货车的车门、车厢挡板连接处及车辆的性能状况,要安全规范行车,否则因小疏忽酿成大祸,害人害己。(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李振枢)



  原标题:行车没关货厢尾门摆出撞倒了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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