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首部实体法明年施行

玉林日报 2016-12-24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谢艳红)玉林市首部实体法《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玉林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23日,玉林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各界通报并答记者问。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文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榜轰参加会议。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2015年7月,我市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授予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确定为首部实体法的立法项目,致力于解决如占道经营问题、“泥头车”管理问题、公共区域停车问题、市场环境卫生问题等。



《条例》共七章六十六条,包括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条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立法空白,对建立更为科学的管理体制,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原标题:玉林首部实体法明年施行 《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致力解决占道经营、“泥头车”管理、公共区域停车等“老大难”问题





 



 



 



  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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