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玉林晚报 2017-12-05
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昨日上午,全市多家单位在玉林市青年广场联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单位法治宣传组成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宪法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提供相关服务。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宪法宣传格外热闹,宣传摊点已从广场延伸至路旁,“除了广场设点外,在法院内将采用与全国市级法院视频连线方式,进行集中宣誓。”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宣传员称。
当天上午9:30,市司法局与律协组织的63名律师代表在广场上进行集中宣誓,律协李家庆会长表示,希望以向宪法宣誓的形式,塑造律师的宪法信仰,增强忠于宪法、捍卫宪法、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有效实施的责任感。(记者 欧雅歆)
原标题: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0人点赞
评论